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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未知 日期:2021-02-20 閱讀(0)
目 錄
第一章 概述 3
1.1 建設項目特點 3
1.2 環境影響評價的工作過程 3
1.3 分析判定相關情況 4
1.4 關注的主要環境問題和環境影響 5
1.5 環境影響評價的主要結論 7
第二章 總 則 9
2.1 編制依據 9
2.2 環境影響識別及評價因子篩選 10
2.3 評價標準 12
2.4 評價等級和評價范圍 14
2.5 主要環境保護目標 15
2.6 政策規劃符合性分析 17
第三章 工程分析 19
3.1 企業及項目概況 19
3.2 項目概況 19
3.3 污染分析 23
第四章 環境現狀調查與評價 29
4.1 自然環境現狀調查與評價 29
第五章 環境質量現狀調查與評價 31
5.1 大氣環境現狀監測與評價 31
5.2 地表水現狀監測與評價 33
5.3 地下水現狀監測與評價 33
5.4 聲環境現狀監測與評價 34
5.5 土壤環境現狀監測與評價 35
第六章 環境影響預測與評價 36
6.1 環境空氣影響預測與評價 36
6.2 地表水環境影響分析 36
6.3地下水環境影響預測與評價 38
6.4聲環境影響預測與評價 39
6.5固廢環境影響評價 39
6.6土壤環境影響預測與評價 39
6.7 環境風險評價 39
5.7生態環境影響分析 40
6.8 施工期及生態環境影響分析 40
6.9 廠區綠化 40
第七章 污染防治措施技術經濟論證 42
7.1 廢氣防治措施技術經濟論證 42
7.2 廢水防治措施技術經濟論證 49
7.3 噪聲防治措施技術經濟論證 49
7.4 固廢防治措施技術經濟論證 51
第八章 經濟、環境、社會損益分析 53
8.1 經濟損益分析 53
8.2 環境損益分析 55
8.3 社會損益分析 56
第九章 環境管理與環境監測 57
9.1 環境管理 57
9.2 環境監測 58
第十章 評價結論與對策建議 59
10.1 評價結論 59
10.2 評價建議 65
山東盛宏安華化學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11月06日,位于昌邑市龍池鎮海能項目區,注冊資本1000萬元,法定代表人朱明躍。經營范圍為化工產品生產(不含許可類化工產品);專用化學產品制造(不含危險化學品);專用化學產品銷售(不含危險化學品);化工產品銷售(不含許可類化工產品);針紡織品及原料銷售;日用百貨銷售;建筑裝飾材料銷售;儀器儀表銷售;電氣機械設備銷售;汽車零配件批發;金屬礦石銷售;非金屬礦及制品銷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險化學品);合成材料銷售;(除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外,憑營業執照依法自主開展經營活動)許可項目:貨物進出口;技術進出口;(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具體經營項目以審批結果為準)。
1.1.2 擬建項目主要建設內容
1000
建設單位:山東盛宏安華化學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朱明躍
聯 系 人:朱志強18764726567
建設地址:該項目位于昌邑市龍池化工園濰坊泰興生物化工有限責任公司廠區內。
建設內容及規模:該項目租賃濰坊泰興生物化工有限責任公司現有生產車間進行建設,其中染料生產車間2000㎡,中間體生產車間1000㎡,新購置中間體縮合釜、溶解釜、反應釜、冷凝器、精餾塔、冷凝器、物料泵等生產及輔助設備456臺/套,采用目前最為先進、安全、環保的生產工藝。項目建成后,形成年產1000噸液晶光阻及汽車涂料用著色劑、1000噸大茴香醛、500噸α-溴代-γ-丁內酯、200噸3,4-二氟苯腈的生產規模。
根據《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總綱》(HJ2.1-2016),本項目工作程序見圖1-2-1。
圖1-2-1 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程序圖
根據項目的特點,本次評價主要關注的環境問題包括:
(1)本項目廢氣、廢水、固廢產生環節及污染源強的確定;
(2)項目采取的環境保護措施技術、經濟上是否可行可靠,污染物外排是否能夠實現穩定達標排放;
(3)關注大氣環境影響及地下水環境影響的可接受性;
(4)關注園區污水處理廠接納項目廢水可行性;
(5)關注項目的環境風險防范措施可行性;
(6)關注項目污染物排放總量、揮發性有機物排放量情況;
(7)關注項目選址、規劃、產業準入條件是否符合。
2、本項目的主要環境影響
(1)廢氣
①顏料車間車間產生的廢氣污染物主要包括:顆粒物、氯化氫、甲醇、乙醛、苯胺類、丙二醇、8-氨基-2-甲基喹啉、三氯苯、苯甲酸、鄰二氯苯、氨、硫酸霧、烷基苯、氯氣。其中有機廢氣經一級水冷+二級深冷處理,酸性廢氣經硫酸噴淋處理,兩股廢氣分別處理后合并采用兩級堿噴淋+活性炭吸附處理;含顆粒物廢氣經布袋除塵器處理。處理后的廢氣經過1根高度25m排氣筒P1高空排放。P1排氣筒中顆粒物滿足山東省《區域性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DB37/2376-2019)表1中重點控制區排放限值,硫酸霧、氯化氫排放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標準,NH3滿足《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表2標準,甲醇、氯丙烯、苯胺、丙烯腈、VOCS滿足《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標準 第6部分:有機化工行業》(DB37/2801.6-2018)表1的Ⅱ時段排放限值要求及表2標準。
②中間體生產車間產生的廢氣主要包括:對甲基苯甲醚、硫酸霧、二氯甲烷、4-甲氧基苯甲醛、溴素、溴化氫、α-溴代-γ-丁內酯、顆粒物、DMI、3,4-二氯苯腈、3,4-二氟苯腈。
其中含二氯甲烷的有機廢氣采用一級水冷+二級深冷+碳纖維吸附解吸處理,不含二氯甲烷的有機廢氣采用一級水冷+二級深冷,含溴廢氣經一級水冷+二級深冷+兩級降膜堿吸收,三股廢氣分別處理后合并采用堿噴淋+活性炭吸附處理;粉塵經集氣罩收集后采用布袋除塵器處理。處理后的廢氣經過1根25m高排氣筒P2排放。P2排氣筒中顆粒物滿足山東省《區域性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DB37/2376-2019)表1中重點控制區排放限值,硫酸霧、HBr(參考HCl)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標準,苯胺類、甲醇、VOCs滿足《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標準 第6部分:有機化工行業》(DB37/2801.6-2018)表1中Ⅱ時段排放限值要求及表2標準要求。
③MVR裝置及廢水處理廢氣主要污染物為揮發性有機物及臭氣濃度,采用低溫等離子+堿噴淋噴淋處理。廢氣處理后采用1根15m高排氣筒P3高空排放。排氣筒P3中氨、硫化氫、臭氣濃度、VOCs排放滿足《有機化工企業污水處理廠(站)揮發性有機物及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DB37/3161-2018)表1標準要求。
④鹽酸儲罐采取堿吸收處理,排放有機物的儲罐采用活性炭吸附處理,處理后廢氣通過1根15m高排氣筒P4排放。排氣筒中VOCs排放滿足《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標準 第6部分:有機化工行業》(DB37/2801.6-2018)表1中Ⅱ時段排放限值要求及表2標準要求;氯化氫排放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標準要求。
⑤危廢庫產生固廢廢氣,廢氣中主要污染物為揮發性有機物和臭氣濃度,采用集氣罩收集,并使用活性炭吸附后,通過1根15m高的排氣筒P5高空排放。
排氣筒P5中VOCs排放滿足《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標準 第6部分:有機化工行業》(DB37/2801.6-2018)表1中Ⅱ時段排放限值要求,臭氣排放滿足《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表2標準要求。
⑥實驗室廢氣中主要污染物為VOCs,采用集氣罩收集,并使用活性炭吸附后,通過1根15m高的排氣筒P6高空排放。排氣筒P6中VOCs滿足《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標準 第6部分:有機化工行業》(DB37/2801.6-2018)表1中Ⅱ時段排放限值要求。
(2)廢水
本項目廢水有生活污水、循環系統排水、設備地面清洗廢水、初期雨水、工藝廢水等,產生量合計為6.45萬m3/a(214.97m3/d),經廠內污水站處理后達到中信環境水務(昌邑)有限公司入口標準,排入中信環境水務(昌邑)有限公司,經中信環境水務(昌邑)有限公司處理達標后經管網排入堤河。
因此,本項目廢水的排放對堤河的影響較小。
(3)噪聲
本工程主要噪聲設備包括各種泵類、真空泵、攪拌設備、冷凍機等,經采取降噪措施后,廠界噪聲能夠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的3類標準的要求,對廠區周圍聲環境影響較小。
(4)固體廢物
擬建項目產生的固廢包括危險危廢、一般固廢和生活垃圾。生產過程中產生危廢主要為廢活性炭、精餾釜殘、污泥、廢包裝袋、廢冷凍機油、廢空壓機油等,暫存于危廢庫,定期委托有資質的單位處理。一般固體廢物主要為生活垃圾、一般化學品投料產生的廢包裝袋。生活垃圾存放于廠區的垃圾箱內,由環衛部門統一清運;廢包裝袋經集中收集暫存后,外售綜合利用。
本項目產生的固體廢物得到合理處置,不會對環境構成二次污染。
(5)環境風險水平
項目涉及多種易燃有毒有害風險物質,潛在環境風向類型主要是泄露、火災或爆炸事故,在落實大氣、地表水、地下水等環境風險防范措施及應急預案管理要求后,發生風險事故概率較小,項目環境風險可防可控。
在落實三級防控體系、風險防范措施及應急預案要求后,其環境風險水平及社會穩定風險水平與同行業比較可以接受。
(6)防護距離
經大氣預測,本項目不需設置大氣環境防護距離,項目建設滿足防護距離的相關要求。
《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2016年1月1日起施行,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修正);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6月1日起施行,2017年6月27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修正);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1997年3月1日起施行,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修改);
《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2016年11月7日實施,2020年4月29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第二次修訂);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起實施);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2016年9月1日起施行,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修正);
《中華人民共和國清潔生產促進法》(2012年7月1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2016年9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2004年8月28日實施,2019年8月26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修正);
《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山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辦法》(2018年1月23日山東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五次會議修正);
《山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辦法》(2018年1月23日山東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五次會議修正);
《山東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2016年11月1日實施);
《山東省揚塵污染防治管理辦法》(省政府令第248號);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魯政辦發[2008]68號);
《關于貫徹落實環發[2011]14號文件加強產業園區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有關工作的通知》(魯環函[2011]358號);
《關于加強建設項目特征污染物監管和綠色生態屏障建設的通知》(魯環評函[2013]138號);
《山東省土壤環境保護與綜合治理工作方案》(魯環發[2014]126號);
《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 大氣環境》(HJ2.2-2018);
《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 地表水環境》(HJ2.3-2018);
《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 地下水環境》(HJ610-2016);
《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 聲環境》(HJ2.4-2009);
《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 生態影響》(HJ19-2011);
《建設項目環境風險評價技術導則》(HJ169-2018);
《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 土壤環境》(試行)(HJ964-2018);
本項目登記備案證明;
濰坊市生態環境局關于本項目的總量確認書。
第一章 概述 3
1.1 建設項目特點 3
1.2 環境影響評價的工作過程 3
1.3 分析判定相關情況 4
1.4 關注的主要環境問題和環境影響 5
1.5 環境影響評價的主要結論 7
第二章 總 則 9
2.1 編制依據 9
2.2 環境影響識別及評價因子篩選 10
2.3 評價標準 12
2.4 評價等級和評價范圍 14
2.5 主要環境保護目標 15
2.6 政策規劃符合性分析 17
第三章 工程分析 19
3.1 企業及項目概況 19
3.2 項目概況 19
3.3 污染分析 23
第四章 環境現狀調查與評價 29
4.1 自然環境現狀調查與評價 29
第五章 環境質量現狀調查與評價 31
5.1 大氣環境現狀監測與評價 31
5.2 地表水現狀監測與評價 33
5.3 地下水現狀監測與評價 33
5.4 聲環境現狀監測與評價 34
5.5 土壤環境現狀監測與評價 35
第六章 環境影響預測與評價 36
6.1 環境空氣影響預測與評價 36
6.2 地表水環境影響分析 36
6.3地下水環境影響預測與評價 38
6.4聲環境影響預測與評價 39
6.5固廢環境影響評價 39
6.6土壤環境影響預測與評價 39
6.7 環境風險評價 39
5.7生態環境影響分析 40
6.8 施工期及生態環境影響分析 40
6.9 廠區綠化 40
第七章 污染防治措施技術經濟論證 42
7.1 廢氣防治措施技術經濟論證 42
7.2 廢水防治措施技術經濟論證 49
7.3 噪聲防治措施技術經濟論證 49
7.4 固廢防治措施技術經濟論證 51
第八章 經濟、環境、社會損益分析 53
8.1 經濟損益分析 53
8.2 環境損益分析 55
8.3 社會損益分析 56
第九章 環境管理與環境監測 57
9.1 環境管理 57
9.2 環境監測 58
第十章 評價結論與對策建議 59
10.1 評價結論 59
10.2 評價建議 65
第一章 概述
1.1 建設項目特點
1.1.1 公司概況山東盛宏安華化學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11月06日,位于昌邑市龍池鎮海能項目區,注冊資本1000萬元,法定代表人朱明躍。經營范圍為化工產品生產(不含許可類化工產品);專用化學產品制造(不含危險化學品);專用化學產品銷售(不含危險化學品);化工產品銷售(不含許可類化工產品);針紡織品及原料銷售;日用百貨銷售;建筑裝飾材料銷售;儀器儀表銷售;電氣機械設備銷售;汽車零配件批發;金屬礦石銷售;非金屬礦及制品銷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險化學品);合成材料銷售;(除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外,憑營業執照依法自主開展經營活動)許可項目:貨物進出口;技術進出口;(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具體經營項目以審批結果為準)。
1.1.2 擬建項目主要建設內容
1000
建設單位:山東盛宏安華化學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朱明躍
聯 系 人:朱志強18764726567
建設地址:該項目位于昌邑市龍池化工園濰坊泰興生物化工有限責任公司廠區內。
建設內容及規模:該項目租賃濰坊泰興生物化工有限責任公司現有生產車間進行建設,其中染料生產車間2000㎡,中間體生產車間1000㎡,新購置中間體縮合釜、溶解釜、反應釜、冷凝器、精餾塔、冷凝器、物料泵等生產及輔助設備456臺/套,采用目前最為先進、安全、環保的生產工藝。項目建成后,形成年產1000噸液晶光阻及汽車涂料用著色劑、1000噸大茴香醛、500噸α-溴代-γ-丁內酯、200噸3,4-二氟苯腈的生產規模。
1.2 環境影響評價的工作過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和《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該項目需進行環境影響評價,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為此,建設單位委托我公司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接受委托后,我公司即刻成立項目組,并對項目現場進行了踏勘,收集有關項目基礎資料,對項目進行初篩。在充分了解項目工程特征和周邊環境特征基礎上,通過資料收集、類比調查等手段完成工程分析、環境質量現狀評價、環境影響預測評價、環境風險評價等工作內容,編制完成了報告書。根據《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總綱》(HJ2.1-2016),本項目工作程序見圖1-2-1。

1.3 分析判定相關情況
根據工程分析、污染物排放種類及源強、周邊環境特征,結合各環境要素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的規定,確定本項目環境空氣評價等級為一級,地表水評價等級為三級B,地下水評價等級為二級,聲環境評價等級為三級,環境風險評價等級中大氣為一級、地表水為二級、地下水為二級,土壤環境評價等級為一級。1.4 關注的主要環境問題和環境影響
1、關注的主要環境問題根據項目的特點,本次評價主要關注的環境問題包括:
(1)本項目廢氣、廢水、固廢產生環節及污染源強的確定;
(2)項目采取的環境保護措施技術、經濟上是否可行可靠,污染物外排是否能夠實現穩定達標排放;
(3)關注大氣環境影響及地下水環境影響的可接受性;
(4)關注園區污水處理廠接納項目廢水可行性;
(5)關注項目的環境風險防范措施可行性;
(6)關注項目污染物排放總量、揮發性有機物排放量情況;
(7)關注項目選址、規劃、產業準入條件是否符合。
2、本項目的主要環境影響
(1)廢氣
①顏料車間車間產生的廢氣污染物主要包括:顆粒物、氯化氫、甲醇、乙醛、苯胺類、丙二醇、8-氨基-2-甲基喹啉、三氯苯、苯甲酸、鄰二氯苯、氨、硫酸霧、烷基苯、氯氣。其中有機廢氣經一級水冷+二級深冷處理,酸性廢氣經硫酸噴淋處理,兩股廢氣分別處理后合并采用兩級堿噴淋+活性炭吸附處理;含顆粒物廢氣經布袋除塵器處理。處理后的廢氣經過1根高度25m排氣筒P1高空排放。P1排氣筒中顆粒物滿足山東省《區域性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DB37/2376-2019)表1中重點控制區排放限值,硫酸霧、氯化氫排放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標準,NH3滿足《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表2標準,甲醇、氯丙烯、苯胺、丙烯腈、VOCS滿足《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標準 第6部分:有機化工行業》(DB37/2801.6-2018)表1的Ⅱ時段排放限值要求及表2標準。
②中間體生產車間產生的廢氣主要包括:對甲基苯甲醚、硫酸霧、二氯甲烷、4-甲氧基苯甲醛、溴素、溴化氫、α-溴代-γ-丁內酯、顆粒物、DMI、3,4-二氯苯腈、3,4-二氟苯腈。
其中含二氯甲烷的有機廢氣采用一級水冷+二級深冷+碳纖維吸附解吸處理,不含二氯甲烷的有機廢氣采用一級水冷+二級深冷,含溴廢氣經一級水冷+二級深冷+兩級降膜堿吸收,三股廢氣分別處理后合并采用堿噴淋+活性炭吸附處理;粉塵經集氣罩收集后采用布袋除塵器處理。處理后的廢氣經過1根25m高排氣筒P2排放。P2排氣筒中顆粒物滿足山東省《區域性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DB37/2376-2019)表1中重點控制區排放限值,硫酸霧、HBr(參考HCl)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標準,苯胺類、甲醇、VOCs滿足《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標準 第6部分:有機化工行業》(DB37/2801.6-2018)表1中Ⅱ時段排放限值要求及表2標準要求。
③MVR裝置及廢水處理廢氣主要污染物為揮發性有機物及臭氣濃度,采用低溫等離子+堿噴淋噴淋處理。廢氣處理后采用1根15m高排氣筒P3高空排放。排氣筒P3中氨、硫化氫、臭氣濃度、VOCs排放滿足《有機化工企業污水處理廠(站)揮發性有機物及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DB37/3161-2018)表1標準要求。
④鹽酸儲罐采取堿吸收處理,排放有機物的儲罐采用活性炭吸附處理,處理后廢氣通過1根15m高排氣筒P4排放。排氣筒中VOCs排放滿足《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標準 第6部分:有機化工行業》(DB37/2801.6-2018)表1中Ⅱ時段排放限值要求及表2標準要求;氯化氫排放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標準要求。
⑤危廢庫產生固廢廢氣,廢氣中主要污染物為揮發性有機物和臭氣濃度,采用集氣罩收集,并使用活性炭吸附后,通過1根15m高的排氣筒P5高空排放。
排氣筒P5中VOCs排放滿足《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標準 第6部分:有機化工行業》(DB37/2801.6-2018)表1中Ⅱ時段排放限值要求,臭氣排放滿足《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表2標準要求。
⑥實驗室廢氣中主要污染物為VOCs,采用集氣罩收集,并使用活性炭吸附后,通過1根15m高的排氣筒P6高空排放。排氣筒P6中VOCs滿足《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標準 第6部分:有機化工行業》(DB37/2801.6-2018)表1中Ⅱ時段排放限值要求。
(2)廢水
本項目廢水有生活污水、循環系統排水、設備地面清洗廢水、初期雨水、工藝廢水等,產生量合計為6.45萬m3/a(214.97m3/d),經廠內污水站處理后達到中信環境水務(昌邑)有限公司入口標準,排入中信環境水務(昌邑)有限公司,經中信環境水務(昌邑)有限公司處理達標后經管網排入堤河。
因此,本項目廢水的排放對堤河的影響較小。
(3)噪聲
本工程主要噪聲設備包括各種泵類、真空泵、攪拌設備、冷凍機等,經采取降噪措施后,廠界噪聲能夠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的3類標準的要求,對廠區周圍聲環境影響較小。
(4)固體廢物
擬建項目產生的固廢包括危險危廢、一般固廢和生活垃圾。生產過程中產生危廢主要為廢活性炭、精餾釜殘、污泥、廢包裝袋、廢冷凍機油、廢空壓機油等,暫存于危廢庫,定期委托有資質的單位處理。一般固體廢物主要為生活垃圾、一般化學品投料產生的廢包裝袋。生活垃圾存放于廠區的垃圾箱內,由環衛部門統一清運;廢包裝袋經集中收集暫存后,外售綜合利用。
本項目產生的固體廢物得到合理處置,不會對環境構成二次污染。
(5)環境風險水平
項目涉及多種易燃有毒有害風險物質,潛在環境風向類型主要是泄露、火災或爆炸事故,在落實大氣、地表水、地下水等環境風險防范措施及應急預案管理要求后,發生風險事故概率較小,項目環境風險可防可控。
在落實三級防控體系、風險防范措施及應急預案要求后,其環境風險水平及社會穩定風險水平與同行業比較可以接受。
(6)防護距離
經大氣預測,本項目不需設置大氣環境防護距離,項目建設滿足防護距離的相關要求。
1.5 環境影響評價的主要結論
本項目建設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符合昌邑市龍池化工園的準入條件,選址符合城市總體規劃,“三廢”排放符合國家及地方相關的排放標準要求,滿足總量控制的基本原則,項目環境風險能夠得到有效控制,公眾不反對項目建設。因此,在各項污染防治措施得到落實的前提下,從環境保護的角度分析,項目建設可行。第二章 總 則
2.1 編制依據
2.1.1 國家法律法規及政策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2015年1月1日起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2016年1月1日起施行,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修正);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6月1日起施行,2017年6月27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修正);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1997年3月1日起施行,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修改);
《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2016年11月7日實施,2020年4月29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第二次修訂);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起實施);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2016年9月1日起施行,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修正);
《中華人民共和國清潔生產促進法》(2012年7月1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2016年9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2004年8月28日實施,2019年8月26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修正);
《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2.1.2 地方法規及文件
《山東省環境保護條例》(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山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辦法》(2018年1月23日山東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五次會議修正);
《山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辦法》(2018年1月23日山東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五次會議修正);
《山東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2016年11月1日實施);
《山東省揚塵污染防治管理辦法》(省政府令第248號);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魯政辦發[2008]68號);
《關于貫徹落實環發[2011]14號文件加強產業園區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有關工作的通知》(魯環函[2011]358號);
《關于加強建設項目特征污染物監管和綠色生態屏障建設的通知》(魯環評函[2013]138號);
《山東省土壤環境保護與綜合治理工作方案》(魯環發[2014]126號);
2.1.3 技術規范及相關導則
《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 總綱》(HJ2.1-2016);《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 大氣環境》(HJ2.2-2018);
《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 地表水環境》(HJ2.3-2018);
《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 地下水環境》(HJ610-2016);
《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 聲環境》(HJ2.4-2009);
《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 生態影響》(HJ19-2011);
《建設項目環境風險評價技術導則》(HJ169-2018);
《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 土壤環境》(試行)(HJ964-2018);
2.1.4 項目依據
本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委托書;本項目登記備案證明;
濰坊市生態環境局關于本項目的總量確認書。
2.2 環境影響識別及評價因子篩選
根據污染物排放特點,確定本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因子,見表2.2-1。
表 2.2-1 環境影響評價因子一覽表
項目 | 現狀評價因子 | 影響評價因子 |
環境空氣 | SO2、NO2、PM10、PM2.5、CO、O3、甲醇、乙醛、苯胺類、硝基苯類、氯苯類、硫酸霧、二氯甲烷、氨、硫化氫、Cl2、HCl、Br2、HBr、 VOCs、顆粒物 | SO2、NO2、PM10、PM2.5、CO、O3、甲醇、乙醛、硫酸霧、二氯甲烷、氨、硫化氫、Cl2、HCl、Br2、HBr、VOCs、顆粒物 |
地表水 | pH、COD、BOD5、SS、NH3-N、TP、TN、揮發酚、氯化物、硫酸鹽、TDS、總鋅、總銅、石油類、LAS、總氰化物、總余氯、氟化物、總錳、苯系物、苯胺類、硝基苯類、可吸附有機鹵化物 | / |
地下水 | pH、總硬度、溶解性總固體、揮發性酚類、陰離子表面活性劑、耗氧量、氨氮、總大腸菌群、亞硝酸鹽、硝酸鹽、氰化物、氟化物、錳、銅、鋅、菌落總數、二氯甲烷、氯苯、鄰二氯苯、三氯苯、K+、Na+、Ca2+、Mg2+、CO32-、HCO3-、Cl-、SO42- | pH、總硬度、溶解性總固體、揮發性酚類、陰離子表面活性劑、耗氧量、氨氮、總大腸菌群、亞硝酸鹽、硝酸鹽、氰化物、氟化物、錳、銅、鋅、菌落總數、二氯甲烷、氯苯、鄰二氯苯、三氯苯 |
聲環境 | 廠界LAeq | LAeq |
土壤 | 銅、鎘、汞、砷、鉛、鎳、鉻(六價)、四氯化碳、氯仿、氯甲烷、1,1-二氯乙烷、1,2-二氯乙烷、1,1-二氯乙烯、順-1,2-二氯乙烯、反-1,2-二氯乙烯、二氯甲烷、1,2-二氯丙烷、1,1,1,2-四氯乙烷、1,1,2,2-四氯乙烷、四氯乙烯、1,1,1-三氯乙烷、1,1,2-三氯乙烷、三氯乙烯、1,2,3-三氯丙烷、氯乙烯、苯、氯苯、1,2-二氯苯、1,4-二氯苯、乙苯、苯乙烯、甲苯、間二甲苯+對二甲苯、鄰二甲苯、硝基苯、苯胺、2-氯酚、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熒蒽、苯并[k]熒蒽、?、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萘、氰化物 | pH、氰化物、鋅、苯胺、硝基苯、銅、二氯甲烷、1,2-二氯苯、1,4-二氯苯 |
2.3 評價標準
2.3.1 質量標準
1、環境空氣PM2.5、PM10、TSP、SO2、NO2、CO、O3執行《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中的二級標準;
甲醇、乙醛、苯胺、硝基苯、硫酸霧、氨、硫化氫、氯、氯化氫執行《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 大氣環境》(HJ2.2-2018)附錄 D 濃度限值,溴參照氯執行、溴化氫參照氯化氫執行;非甲烷總烴執行《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詳解》要求;氯苯執行《前蘇聯居民區大氣中有害物質的最大允許濃度》(CH245-71)中一次限值。
2、地表水環境
地表水采用《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表1中Ⅴ類標準。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詳見表2-2-3。pH、COD、BOD5、SS、NH3-N、TP、TN、揮發酚、氯化物、硫酸鹽、TDS、總鋅、總銅、石油類、LAS、總氰化物、總余氯、氟化物、總錳、苯胺類、硝基苯類。
3、地下水環境
地下水執行《地下水質量標準》(GB/T14848-2017)中的III類標準。
4、聲環境
聲環境執行《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中3類功能區標準。5、土壤環境
廠區內土壤執行《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 (GB36600-2018)表1 第二類用地篩選值。廠區東側、西側土壤執行《土壤環境質量 農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GB15618-2018)表1 其他用地篩選值。
2.4.2 排放標準
1、廢氣
①顏料車間P1排氣筒:顆粒物排放濃度執行《區域性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DB37/2376-2019)中表1重點控制區標準;VOCs(烷基苯、丙二醇、8-氨基喹哪啶、苯甲酸,無排放標準,以VOCs表征)排放濃度、排放速率執行《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標準第6部分:有機化工行業》(DB37/2801.6-2018)表1涂料、油墨、顏料及類似產品制造中Ⅱ時段的排放限值;甲醇、乙醛、苯胺類、硝基苯類、氯苯類執行《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標準 第6部分:有機化工行業》(DB37/2801.6-2018)表 2標準;硫酸霧、氯氣、HCl執行《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 2標準;氨、臭氣濃度執行《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表 2中二級新擴改標準。
②醫藥中間體生產車間P2排氣筒:顆粒物排放濃度執行《區域性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DB37/2376-2019)中表1重點控制區標準;VOCs排放濃度、排放速率執行《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標準第6部分:有機化工行業》(DB37/2801.6-2018)表 1 涂料、油墨、顏料及類似產品制造中Ⅱ時段的排放限值。二氯甲烷執行《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標準 第 6 部分:有機化工行業》(DB37/2801.6-2018)表2標準;硫酸霧、氯氣、HCl執行《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標準,溴素、HBr參照執行氯氣、HCl標準限值要求。臭氣濃度執行《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表 2中二級新擴改標準。
③MVR裝置及污水站P3排氣筒:NH3、H2S、VOCs、臭氣濃度執行《有機化工企業污水處理廠(站)揮發性有機物及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DB37/3161-2018)表1標準。
④罐區P4排氣筒:苯胺類、二氯甲烷、氯苯類執行《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標準 第 6 部分:有機化工行業》(DB37/2801.6-2018)表2標準;VOCs(1,4-丁內酯、對甲基苯甲醚、丙二醇無標準,以VOCs表征)執行《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標準第6部分:有機化工行業》(DB37/2801.6-2018)表 1 涂料、油墨、顏料及類似產品制造中Ⅱ時段的排放限值;HCl執行《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標準。
⑤實驗室P5排氣筒:VOCs執行《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標準第6部分:有機化工行業》(DB37/2801.6-2018)表1涂料、油墨、顏料及類似產品制造中Ⅱ時段的排放限值。
⑥危廢庫P6排氣筒:VOCs執行《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標準 第6部分:有機化工行業》(DB37/2801.6-2018)表1中Ⅱ時段排放限值要求,臭氣濃度執行《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表2標準。
VOCs《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表1標準。廠區內1#車間、2#車間廠房外監控點執行《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GB37822-2019)表A.1標準。
2、廢水
廢水排放通過一企一管方式排入中信環境水務(昌邑)有限公司,廢水排放執行中信環境水務(昌邑)有限公司接管標準。
3、噪聲
施工期噪聲執行《建筑施工場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523-2011);運營期噪聲執行《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標準。
4、固體廢物
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執行《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處置場污染控制標準》(GB18599-2001)及其修改單;危險廢物貯存執行《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01)及其修改單。
2.4 評價等級和評價范圍
2.4.1 評價等級
表2.4-1 環境影響評價等級一覽表項目 | 判 據 | 評價等級 | |
環境 空氣 |
主要污染物最大落地濃度占標率 | 10%≤Pmax=126.01% | 一級 |
地表水 | 廢水排放方式 | 廢水經廠內污水站處理后,進入園區污水處理廠,經處理達標后排入堤河,屬于間接排放 | 三級B |
地下水 | 建設項目行業分類 | I類行業 | 二級 |
區域地下水敏感程度分級 | 不敏感 | ||
噪聲 | 聲環境功能區劃 | 3類功能區 | 三級 |
建設前后敏感點噪聲變化情況 | 增加值<3dB(A) | ||
受項目噪聲影響人口情況 | 項目距敏感點較遠,受影響人口較少 | ||
土壤 | 建設項目類別 | I類項目 | 一級 |
占地規模 | 占地面積0.6hm2,占地規模為小型 | ||
周邊土壤環境敏感程度 | 敏感 | ||
環境風險 | 大氣環境敏感程度均為E2,地表水、地下水環境敏感程度均為E3,危險物質及工藝系統危險性為P1,環境風險潛勢為Ⅲ級。大氣環境風險評價等級為二級、地表水環境風險評價等級為二級、地下水環境風險評價等級為二級。 | 二級 |
2.4.2 評價范圍
表2.4-2 本項目環境影響評價范圍項目 | 評價范圍 | |
地表水 | 堤河(污水處理廠排污口上游0.5km至下游3.0km) | |
地下水 | 廠址為中心,沿地下水流向,長5km、寬4km、20km2的矩形范圍內 | |
聲環境 | 廠界外200m | |
環境空氣 | 以廠址為中心,廠界外延5km范圍內 | |
風險評價 | 地表水 | 污水處理廠排污口上游0.5km至下游3.0km |
地下水 | 廠址周邊20km2的矩形范圍內 | |
環境空氣 | 以廠址為中心,廠界外延5km范圍內 | |
土壤 | 全部占地范圍及項目占地范圍外1km范圍內 |
2.5 主要環境保護目標
表2.5-1 環境空氣保護目標一覽表名稱 | 坐標 | 保護對象 | 保護內容 | 環境功能區 | 相對廠址方位 |
相對廠址 距離m |
|
經度° | 緯度° | ||||||
王家莊子村 | 119.338259 | 36.983027 | 居住區 | 人群 | 二類區 | SE | 749 |
北五甲村 | 119.375402 | 37.005987 | 居住區 | 人群 | 二類區 | NE | 4112 |
西二甲村 | 119.377677 | 37.003090 | 居住區 | 人群 | 二類區 | NE | 4160 |
東二甲村 | 119.382140 | 37.003948 | 居住區 | 人群 | 二類區 | NE | 4550 |
南五甲村 | 119.380187 | 36.997017 | 居住區 | 人群 | 二類區 | ENE | 4258 |
青阜村 | 119.376089 | 36.995000 | 居住區 | 人群 | 二類區 | ENE | 3656 |
七甲村 | 119.384050 | 36.997103 | 居住區 | 人群 | 二類區 | ENE | 4520 |
橫地村 | 119.381518 | 36.988413 | 居住區 | 人群 | 二類區 | E | 4195 |
史家莊村 | 119.386110 | 36.982362 | 居住區 | 人群 | 二類區 | ESE | 4680 |
門八街村 | 119.381797 | 36.978392 | 居住區 | 人群 | 二類區 | SE | 4403 |
曹家莊村 | 119.378385 | 36.970818 | 居住區 | 人群 | 二類區 | SE | 4370 |
北孫家莊村 | 119.381539 | 36.971890 | 居住區 | 人群 | 二類區 | SE | 4630 |
后官莊村 | 119.370789 | 36.963329 | 居住區 | 人群 | 二類區 | SE | 4300 |
老官莊村 | 119.358150 | 36.959445 | 居住區 | 人群 | 二類區 | SE | 3980 |
沙嶺子村 | 119.350562 | 36.968994 | 居住區 | 人群 | 二類區 | SSE | 2803 |
龍街村 | 119.322724 | 36.953930 | 居住區 | 人群 | 二類區 | S | 4020 |
龍東 | 119.325728 | 36.950604 | 居住區 | 人群 | 二類區 | S | 4330 |
二甲莊 | 119.326994 | 36.947600 | 居住區 | 人群 | 二類區 | S | 4780 |
岱邱村 | 119.326093 | 36.943738 | 居住區 | 人群 | 二類區 | S | 4993 |
龍北村 | 119.320020 | 36.955111 | 居住區 | 人群 | 二類區 | S | 3788 |
齊西 | 119.320106 | 36.950926 | 居住區 | 人群 | 二類區 | S | 4428 |
魏西村 | 119.315772 | 36.954102 | 居住區 | 人群 | 二類區 | S | 4161 |
北白塔村 | 119.305815 | 36.951634 | 居住區 | 人群 | 二類區 | SSW | 4701 |
徐家莊 | 119.306073 | 36.963780 | 居住區 | 人群 | 二類區 | SSW | 3970 |
西鄧家莊 | 119.299679 | 36.961346 | 居住區 | 人群 | 二類區 | SSW | 4585 |
姚徐鄧村 | 119.298155 | 36.960561 | 居住區 | 人群 | 二類區 | SW | 4206 |
瓦西村 | 119.292082 | 36.969552 | 居住區 | 人群 | 二類區 | SW | 3371 |
瓦北村 | 119.298563 | 36.974015 | 居住區 | 人群 | 二類區 | SW | 2471 |
瓦東村 | 119.297683 | 36.969637 | 居住區 | 人群 | 二類區 | SW | 2946 |
青鄉中學 | 119.386367 | 37.000923 | 學校 | 人群 | 二類區 | NW | 4590 |
俊青初中 | 119.318003 | 36.951570 | 學校 | 人群 | 二類區 | SSW | 4352 |
影響因素 | 編號 | 保護目標 | 方位 | 廠界距離(m) |
保護內容 (人口數) |
保護級別 |
環境空氣 | 1 | 王家莊子村 | SE | 749 | 338戶,1296人 |
GB3095-2012 二級標準 |
2 | 北五甲村 | NE | 4112 | 40戶,140人 | ||
3 | 西二甲村 | NE | 4160 | 40戶,141人 | ||
4 | 東二甲村 | NE | 4550 | 65戶,233人 | ||
5 | 南五甲村 | ENE | 4258 | 73戶,210人 | ||
6 | 青阜村 | ENE | 3656 | 363戶,1345人 | ||
7 | 七甲村 | ENE | 4520 | 95戶,310人 | ||
8 | 橫地村 | E | 4195 | 154戶,536人 | ||
9 | 史家莊村 | ESE | 4680 | 142戶,455人 | ||
10 | 門八街村 | SE | 4403 | 253戶,916人 | ||
11 | 曹家莊村 | SE | 4370 | 46戶,155人 | ||
12 | 北孫家莊村 | SE | 4630 | 135戶,473人 | ||
13 | 后官莊村 | SE | 4300 | 526戶,1844人 | ||
14 | 老官莊村 | SE | 3980 | 247戶,762人 | ||
15 | 沙嶺子村 | SSE | 2803 | 189戶,640人 | ||
16 | 龍街村 | S | 4020 | 123戶,400人 | ||
17 | 龍東 | S | 4330 | 122戶,429人 | ||
18 | 二甲莊 | S | 4780 | 42戶,144人 | ||
19 | 岱邱村 | S | 4573 | 648戶,2269人 | ||
20 | 龍北村 | S | 3334 | 372戶,1175人 | ||
21 | 齊西 | S | 3874 | 150戶,525人 | ||
22 | 魏西村 | S | 3569 | 190戶,633人 | ||
23 | 北白塔村 | SSW | 4213 | 768戶,2689人 | ||
24 | 西白塔村 | SSW | 4548 | 274戶,962人 | ||
25 | 東白塔村 | SSW | 4703 | 302戶,1055人 | ||
26 | 姚徐鄧村 | SW | 3466 | 290戶,912人 | ||
27 | 瓦西村 | SW | 3371 | 397戶,1078人 | ||
28 | 瓦北村 | SW | 2471 | 438戶,1470人 | ||
29 | 瓦東村 | SW | 2946 | 325戶,968人 | ||
30 | 昌邑市青鄉中學 | NW | 4590 | 200人 | ||
31 | 昌邑市俊青初中 | SSW | 4352 | 240人 | ||
地表水 | 1 | 堤河 | E,550m | 地表水 |
GB3838-2002 Ⅴ類 |
|
地下水 | 1 | 廠址周圍 | 17.5km2范圍內的潛水含水層 | 地下水 | GB/T14848-2017 III類 | |
聲環境 | 1 | 廠界外 | 200m范圍內 | 聲環境 |
GB3096-2008 3類 |
2.6 政策規劃符合性分析
2.6.1 國家產業政策
根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9年本)》,該項目符合國家產業政策。擬建項目已在山東省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進行備案,備案文號:2019-370700-26-03-019059。
2.6.2 “三線一單”相關要求判定分析
,本項目符合“三線一單”的要求。2.7.3 規劃符合性分析
2.7.3.1 用地規劃符合性分析
根據昌邑市龍池工園區總體發展規劃,企業廠區用地為三類工業用地,符合園區總體用地規劃要求,土地利用規劃圖見附圖2-5。2.7.3.2 園區產業定位和準入條件符合性分析
擬建項目建設符合園區規劃環境影響報告書審查意見的相關要求。2.7.3.3 項目與《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的符合性分析
擬建項目與《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國發〔2015〕17號)的符合情況見表2.7-2。表2.7-2 項目與《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國發〔2015〕17號)的符合情況
文件要求 | 擬建項目情況 | 符合性 | |
一、(一)狠抓工業污染防治 | 取締“十小”企業。全面排查裝備水平低、環保設施差的小型工業企業。2016年底前,按照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規要求,全部取締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小型造紙、制革、印染、染料、煉焦、煉硫、煉砷、煉油、電鍍、農藥等嚴重污染水環境的生產項目。 | 本項目不屬于取締“十小”企業。 | 符合 |
專項整治十大重點行業。制定造紙、焦化、氮肥、有色金屬、印染、農副食品加工、原料藥制造、制革、農藥、電鍍等行業專項治理方案,實施清潔化改造。新建、改建、擴建上述行業建設項目實行主要污染物排放等量或減量置換。 | 本項目不屬于專項整治十大重點行業 | 符合 | |
集中治理工業集聚區水污染。強化經濟技術開發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出口加工區等工業集聚區污染治理。集聚區內工業廢水必須經預處理達到集中處理要求,方可進入污水集中處理設施。 | 擬建項目廢水經廠內污水處理設施與處理后,達到園區污水處理廠進水水質要求,排入園區污水處理廠集中處理后排放 | 符合 |
分析結果表明,項目建設符合《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國發〔2015〕17號)的相關要求。
第三章 工程分析
3.1 企業及項目概況
山東盛宏安華化學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11月06日,位于昌邑市龍池鎮海能項目區,注冊資本1000萬元,法定代表人朱明躍。經營范圍為化工產品生產(不含許可類化工產品);專用化學產品制造(不含危險化學品);專用化學產品銷售(不含危險化學品);化工產品銷售(不含許可類化工產品);針紡織品及原料銷售;日用百貨銷售;建筑裝飾材料銷售;儀器儀表銷售;電氣機械設備銷售;汽車零配件批發;金屬礦石銷售;非金屬礦及制品銷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險化學品);合成材料銷售;(除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外,憑營業執照依法自主開展經營活動)許可項目:貨物進出口;技術進出口;(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具體經營項目以審批結果為準)。3.2 項目概況
3.2.1 基本情況
項目名稱:年產1000噸液晶光阻及汽車涂料用著色劑、1000噸大茴香醛、500噸α-溴代-γ-丁內酯、200噸3,4-二氟苯腈項目建設單位:山東盛宏安華化學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朱明躍
聯 系 人:朱志強18764726567
建設地址:該項目位于昌邑市龍池化工園濰坊泰興生物化工有限責任公司廠區內。
建設內容及規模:1000
行業代碼:液晶光阻及汽車涂料用著色劑屬于C264涂料、油墨、顏料及類似產品制造→C2643工業顏料制造;大茴香醛、α-溴代-γ-丁內酯、4-二氟苯腈屬于C261基礎化學原料制造→C2614有機化學原料制造。
3.2.2 項目組成
本項目基本組成見表3.2-1。
表3.2-1 擬建工程基本組成表
項目 | 名稱 | 規模及內容 | 備注 |
主體 工程 |
顏料生產車間 |
①建設1條喹酞酮類PY138生產線,年產300噸喹酞酮類PY138; ②建設1條異吲哚啉類PY139生產線,年產200噸異吲哚啉類PY139; ③建設1條稠環系PR177生產線,年產100噸稠環系PR177; ④建設1條鋅酞菁類PG58生產線,年400噸鋅酞菁類PG58。 |
新建 |
中間體生產車間 |
①建設1條大茴香醛生產線,年產大茴香醛10000噸; ②建設1條α-溴代-γ-丁內酯生產線,年產α-溴代-γ-丁內酯500噸; ③建設1條3,4-二氟苯腈生產線,年產200噸3,4-二氟苯腈。 |
新建 | |
輔助 工程 |
循環水系統 | 現有1×10m3/h循環冷卻塔、1×240m3循環水池,蒸汽冷凝水用作循環系統補充水,不足部分使用新鮮水補充。 | 依托 |
制冷系統 | 一套40萬大卡冷凍機,出水溫度:-15℃,冷媒水側設計壓力0.4MPa,冷媒水循環量:30m3/h | 依托 | |
制氮系統 | 現有1臺制氮機,供氣能力100Nm3/h。新上1臺制氮機,供氣能力100Nm3/h。 | 依托 | |
空壓系統 | 新上一臺空壓機型號EX-160AW,供氣能力13.2m3/min。 | 新建 | |
配電室 | 廠區西北角新建配電室建筑面積231.25m2,并利用10kv東側前期預留的配電室 | ||
辦公樓 | 建筑面積4300m2,磚混,三層,用于辦公 | 依托 | |
變電站 | 建筑面積300m2,磚混,一層,用于改變電壓供廠內使用 | 依托 | |
導熱油泵房 | 建筑面積96m2 | 新建 | |
真空泵房 | 建筑面積104m2 | 新建 | |
公用 工程 |
供電系統 | 廠區內設置10KV/0.4KV變配電站,全年耗電量約為975.41萬kWh。 | 新增 |
供水系統 | 生產用水和生活用水為自來水由昌邑市海能供水有限公司供應 | ||
排水系統 |
廢水排放系統:新建一座300m3/d的鐵碳微電解+混凝沉降+高效氣浮+缺氧水解+接觸氧化污水站,處理后廢水滿足園區污水處理廠進水水質接管要求,經過管道排入中信環境水務(昌邑)有限公司進行深度處理,達標后排入堤河; 雨水排水系統:雨污分流制,全廠道路設1處雨水口,初期雨水利用事故水池收集。 |
新建 | |
事故廢水系統:廠區建有1×600m3的事故水池,收集事故狀態下的污水,主要包括消防廢水、初期雨水、事故狀態下的生產廢水等。 | 依托 | ||
供熱系統 | 蒸汽:蒸汽由山東昌邑海能化學有限責任公司提供,蒸汽經減溫減壓得到0.4MPa飽和蒸汽,年耗0.4MPa飽和蒸汽19480t。 | 新增 | |
儲運 工程 |
氯化橡膠原料、成品倉庫 | 利用泰興生物化工氯化橡膠原料、成品倉庫,用于儲存部分固體、液體原料的儲存。 | 依托 |
對苯醌原材料、副產品倉庫 | 利用泰興生物化工對苯醌原材料、副產品倉庫,用于儲存部分固體、液體原料的儲存。 | 依托 | |
1#罐區 | 位于顏料車間南側,罐區面積904m2,規格40m×22.6m,包含:3×40m3丙二醇儲罐,1×20m3二氯甲烷儲罐;1×20m3對甲基醚儲罐;2×20m3大茴香醛粗品儲罐。 | 新建 | |
2#罐區 | 顏料車間北側,規格40.7m×19.2m,包括2×20 m3對甲基苯甲醚儲罐、1×40 m3濃硫酸儲罐、1×20 m31,4-丁內酯儲罐、1×20 m3苯胺儲罐、1×20 m3鄰甲苯胺儲罐、1×40 m3丙二醇儲罐、1×50 m3液堿儲罐胺、1×40 m3鹽酸儲罐、1×5 m3溴素儲罐、2×40 m3碳酸錳母液儲罐 | 新建 | |
運輸 | 委托有危險化學品運輸資質的單位運輸原料。 | 新建 | |
環保 工程 |
廢水 | 建有一座300m3/d的鐵碳微電解+混凝沉降+高效氣浮+缺氧水解+接觸氧化污水站,廢水經污水處理站處理后達到中信環境水務(昌邑)有限公司進水水質要求 | 新建 |
廢氣 |
①顏料車間:顏料車間生產過程中產生的有機廢氣經一級水冷+二級深冷處理,酸性廢氣經硫酸噴淋處理,兩股廢氣分別處理后合并采用兩級堿噴淋+光氧降解+活性炭吸附處理;含顆粒物廢氣經布袋除塵器處理。處理后的廢氣經過1根高度25m排氣筒P1高空排放。 ②中間體車間:中間體生產車間含二氯甲烷的有機廢氣采用一級水冷+二級深冷+碳纖維吸附解吸處理,不含二氯甲烷的有機廢氣采用一級水冷+二級深冷,含溴廢氣經一級水冷+二級深冷+兩級降膜堿吸收,三股廢氣分別處理后合并采用堿噴淋+光氧降解+活性炭吸附處理;粉塵經集氣罩收集后采用布袋除塵器處理。處理后的廢氣經過1根25m高排氣筒P2排放。 ③MVR裝置及污水站廢氣采用低溫等離子+堿噴淋噴淋處理,采用1根15m高排氣筒P3高空排放; ④鹽酸儲罐采取堿吸收處理,排放有機物的儲罐采用活性炭吸附處理,處理后廢氣通過1根15m高排氣筒P4排放; ⑤危廢庫廢氣經集氣罩收集,采用活性炭吸附處理后,通過1根15m高的排氣筒P5高空排放; ⑥實驗室廢氣經集氣罩收集,采用活性炭吸附處理后,通過1根15m高的排氣筒P6高空排放。 |
新建 | |
固廢 | 危廢暫存庫建筑面積243m2,配套建設防滲、導排系統 | 新建 | |
噪聲 | 消音、減振、隔聲措施 | 新建 | |
事故水池 | 1×770m3的事故水池及配套導排系統 | 依托 |
3.3 污染分析
3.3.1廢氣
1、有組織廢氣顏料車間廢氣產生、污染組成、污染治理設施見圖3.3-1。

④罐區
末端治理技術:在采取氮封技術、平衡管氣象平衡技術后,根據各罐區呼吸物料理化性質,確定不同的末端處理工藝,擬對鹽酸儲罐采取堿吸收處理,排放有機物的儲罐采用活性炭吸附處理,處理后廢氣通過1根15m高排氣筒P4排放。各廢氣處理工藝對污染物的去除效率按照80%考慮。
⑤危廢暫存庫
危廢庫產生固廢廢氣,廢氣中主要污染物為揮發性有機物和臭氣濃度,采用集氣罩收集,并使用活性炭吸附后,通過1根15m高的排氣筒P5高空排放。
⑥實驗室廢氣
實驗室在性能測試、質量檢測、研發單元產生實驗室廢氣,廢氣中主要污染物為揮發性有機物,采用集氣罩收集,并使用活性炭吸附后,通過1根15m高的排氣筒P6高空排放。
2、無組織排放廢氣
無組織廢氣排放量的大小與生產裝置的工藝水平、操作管理水平等因素密切相關,在日常生產中,由于腐蝕、老化、操作管理不善以及原料和產品的裝卸、運輸等,即由于“跑、冒、滴、漏”而產生無組織排放。
按照《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GB37822-2019),本項目生產裝置區采取VOCs控制措施如下:①液態VOCs物料采用高位槽、桶泵等給料方式密閉投加;②粉狀、粒狀VOCs采用密閉固體投料器的給料方式密閉投加,無法密閉投加的,在密閉空間內操作;③VOCs物料卸(出、放)料過程密閉,卸料廢氣排至車間廢氣處理系統;④反應設備進料置換廢氣、揮發排氣、反應尾氣等排至車間廢氣處理系統;⑤在反應期間,反應設備的進料口、出料口、檢修口、攪拌口、觀察孔等開口(孔)在不操作時保持密閉;⑥離心、過濾單元操作采用密閉式離心機、隔膜壓濾機等設備;⑦冷凝單元排放的不凝尾氣排至VOCs廢氣收集處理系統;⑧本項目使用水環真空泵,循環水箱密閉,真空泵的泵前及泵后均安裝緩沖罐和冷凝器,真空排氣收集至車間廢氣處理系統。
(4)污水處理站無組織廢氣排放
污水站廢水收集池、厭氧池、沉淀池、污泥濃縮系統等敞開的液面均會產生臭氣和異味,對厭氧池、沉淀池、污泥濃縮系統等惡臭產生環節密閉收集惡臭廢氣,本項目對污水站池體經密閉后,惡臭氣體收集效率按98%計,污水站無組織廢氣排放情況見表3.5-12。
污水處理站惡臭污染物經收集處理后廠界無組織硫化氫、氨、VOCs、臭氣濃度可滿足《有機化工企業污水處理廠(站)揮發性有機物及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DB37/3161-2018)表2標準要求。
本項目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廢水主要有生產工藝廢水、循環冷卻排污水、地面設備清洗廢水、生活污水、真空系統排水、廢水吸收塔排水等,廢水產生總量為6.45萬m3/a(214.97m3/d)。
2)污水站處理工藝流程
擬建項目新建300m3/d污水處理站,采用“鐵碳微電解+混凝沉降+高效氣浮+缺氧水解+接觸氧化”處理工藝,污水站處理水質達標后排入中信環境水務(昌邑)有限公司繼續進行處理,達標后外排。
綜上,擬建項目廢水水量大,水質中等,污染物排放量少,經廠內污水站處理后達到中信環境水務(昌邑)有限公司污水處理廠入口標準,因此,本項目廢水的排放對堤河的影響較小。
1、危險廢物
危廢產生量為1099.94t/a。委托有資質單位處理。
2、一般固廢
物料投料、包裝等過程產生的非?;钒b袋,外售綜合利用
3、生活垃圾
本項目共有員工80人,生活辦公垃圾按照每人每天0.5kg進行計算,則每年產生生活垃圾共12噸,生活垃圾由環衛部門定期清運。
無組織廢氣排放量的大小與生產裝置的工藝水平、操作管理水平等因素密切相關,在日常生產中,由于腐蝕、老化、操作管理不善以及原料和產品的裝卸、運輸等,即由于“跑、冒、滴、漏”而產生無組織排放。
按照《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GB37822-2019),本項目生產裝置區采取VOCs控制措施如下:①液態VOCs物料采用高位槽、桶泵等給料方式密閉投加;②粉狀、粒狀VOCs采用密閉固體投料器的給料方式密閉投加,無法密閉投加的,在密閉空間內操作;③VOCs物料卸(出、放)料過程密閉,卸料廢氣排至車間廢氣處理系統;④反應設備進料置換廢氣、揮發排氣、反應尾氣等排至車間廢氣處理系統;⑤在反應期間,反應設備的進料口、出料口、檢修口、攪拌口、觀察孔等開口(孔)在不操作時保持密閉;⑥離心、過濾單元操作采用密閉式離心機、隔膜壓濾機等設備;⑦冷凝單元排放的不凝尾氣排至VOCs廢氣收集處理系統;⑧本項目使用水環真空泵,循環水箱密閉,真空泵的泵前及泵后均安裝緩沖罐和冷凝器,真空排氣收集至車間廢氣處理系統。
(4)污水處理站無組織廢氣排放
污水站廢水收集池、厭氧池、沉淀池、污泥濃縮系統等敞開的液面均會產生臭氣和異味,對厭氧池、沉淀池、污泥濃縮系統等惡臭產生環節密閉收集惡臭廢氣,本項目對污水站池體經密閉后,惡臭氣體收集效率按98%計,污水站無組織廢氣排放情況見表3.5-12。
污水處理站惡臭污染物經收集處理后廠界無組織硫化氫、氨、VOCs、臭氣濃度可滿足《有機化工企業污水處理廠(站)揮發性有機物及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DB37/3161-2018)表2標準要求。
3.3.2廢水
1、廢水產生情況本項目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廢水主要有生產工藝廢水、循環冷卻排污水、地面設備清洗廢水、生活污水、真空系統排水、廢水吸收塔排水等,廢水產生總量為6.45萬m3/a(214.97m3/d)。
2)污水站處理工藝流程
擬建項目新建300m3/d污水處理站,采用“鐵碳微電解+混凝沉降+高效氣浮+缺氧水解+接觸氧化”處理工藝,污水站處理水質達標后排入中信環境水務(昌邑)有限公司繼續進行處理,達標后外排。
綜上,擬建項目廢水水量大,水質中等,污染物排放量少,經廠內污水站處理后達到中信環境水務(昌邑)有限公司污水處理廠入口標準,因此,本項目廢水的排放對堤河的影響較小。
3.3.3固廢
擬建項目產生的固廢包括危險危廢、一般固廢及生活垃圾。1、危險廢物
危廢產生量為1099.94t/a。委托有資質單位處理。
2、一般固廢
物料投料、包裝等過程產生的非?;钒b袋,外售綜合利用
3、生活垃圾
本項目共有員工80人,生活辦公垃圾按照每人每天0.5kg進行計算,則每年產生生活垃圾共12噸,生活垃圾由環衛部門定期清運。
因此,本項目產生的固體廢物均得到合理處置,預計不會對環境構成二次污染。
3.3.4噪聲
本工程主要噪聲設備為車間內各種物料轉料泵、真空泵、壓縮機、板框壓濾機等各種泵類,輔助工程的空壓機、冷卻塔、冷凍機等,噪聲等級在75-95dB(A)之間。經后續章節預測結果可知,項目廠區產生的噪聲在采取上述減噪措施后后廠界噪聲能夠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的3類標準的要求。
3.3.5污染物匯總
本項目污染物匯總結果見表3.3-1。表3.3-1 本項目污染物匯總表
種類 | 污染物名稱 | 產生量(t/a) | 削減量(t/a) | 排放量(t/a) | |
廢水 | 廢水量 | 64490.11 | 0 | 64490.11 | |
水質 | CODcr | 503.02 | 470.78 | 32.25 | |
氨氮 | 38.95 | 36.05 | 2.90 | ||
總氮 | 52.56 | 48.05 | 4.51 | ||
全鹽量 | 2740.06 | 2417.61 | 322.45 | ||
廢氣 | 有組織排放 | 廢氣量(萬m3/a) | 13831.2 | 0 | 13831.2 |
顆粒物 | 29.03 | 28.73 | 0.298 | ||
VOCs | 158.502 | 154.50 | 4.001 | ||
無組織排放 | 顆粒物 | 0.02 | 0 | 0.02 | |
VOCs | 0.452 | 0 | 0.452 | ||
氯化氫 | 0.006 | 0 | 0.006 | ||
氨 | 0.008 | 0 | 0.008 | ||
硫化氫 | 0.002 | 0 | 0.002 | ||
固廢 | 危險廢物 | 1099.94 | 0 | 0 | |
一般固廢 | 10 | 0 | 0 | ||
生活垃圾 | 12 | 0 | 0 |
第四章 環境現狀調查與評價
4.1 自然環境現狀調查與評價
4.1.1 地理位置
昌邑市地處山東半島西北端,渤海萊州灣南畔,地理坐標為北緯36°25′-37°08′,東經119°13′-119°37′。東隔膠萊河與萊州市、平度市相望,西接濰坊市寒亭、坊子兩區,南臨安丘、高密兩市,北瀕渤海灣。市域南北長75km,東西寬處32.5km,窄處7.5km,總面積1578.7km2。龍池鎮位于昌邑市北部,西鄰濰坊市寒亭區,東臨昌邑市柳疃鎮,南鄰昌邑市奎聚街道。鎮內新海公路、榮烏高速公路、大萊龍鐵路橫貫東西,官靶路貫穿南北連接新海路和206國道,形成四通八達的交通網絡。
該項目位于昌邑市龍池化工園濰坊泰興生物化工有限責任公司廠區內。龍池化工園區選址在龍池鎮的北部,東至堤河,西至豐收路,南至新海路,北至國防路。
項目地理位置詳見附圖3-1。
4.1.2 氣候、氣象
昌邑屬華北暖溫帶沿海季風區,四季分明,氣候溫和,陽光充足,雨量適中。春季干旱多西南風,回暖快;夏季炎熱多雨;秋季天高氣爽,多晴好天氣;冬季較寒冷,多東北風,少雨雪,易受季風、寒流的影響,氣候變化突然。昌邑市年均溫度11.9℃,一月均溫3.8℃,7月均溫25.9℃度。年均降水量660.1毫米,年均無霜期187天。項目所在園區氣象情況如下:多年平均氣溫 11.9℃;多年極端最高氣溫 (1961.6.2) 40.4℃;多年極端最低氣溫(1972.2.8)-19.5℃;最熱月為7月,月平均氣溫 25.9℃;最冷月為1月,月平均氣溫-3.8℃;多年平均最高氣溫18.1℃;多年平均最低氣溫6.7℃。
多年平均降水量628.6mm;年最大降水量(1964年) 1412.2mm;月最大降水量(1974.7) 470.2mm;一日降水量(1964.7.6) 151.4mm。常風向(頻率為15%) SSE;次常風向(頻率為10%)SE;多年平均相對濕度69%;平均相對濕度83%。
4.1.3 地形、地貌
昌邑市位于華北臺地的東南部,著名的沂沭深大斷裂帶縱貫南北,將該市分成兩個構造單元:城西屬沂沭斷裂帶(Ⅲ級)、濰坊凹陷區(Ⅳ級),城東是膠北隆起區(Ⅲ級)。受構造、巖性、氣候、河流、海洋等內外應力作用影響,全市地勢自南向北逐漸降低。南部為低山丘陵區占24.64%;中部為平原區,占22.68%;北部為洼地海灘,占46.68%;海岸線長達53公里。地貌類型主要有:石埠鎮以南為剝蝕殘丘區,屬泰沂山北麓剝蝕殘丘,巖性以片巖、片麻巖、大理巖、砂頁巖為主,上覆數米角礫亞沙土、亞粘土,土質瘠薄,貧水;石埠鎮以北至夏店、柳疃區域,是以濰河為主形成的沖積平原,地勢平緩,土層深厚,潛水較豐富,水質較好;自夏店、柳疃以北至渤海萊州灣,屬海陸交互沉積平原,海拔在7米以下,地勢平坦,為咸水區。昌邑市濱海(下營)經濟開發區緊靠萊州灣,自然地貌主要是濱海洼地。地勢平緩,南部略高與北部,最高處海拔高度為3.6米,位于規劃區南部;最低處海拔高度僅為1.5米,位于膠萊河與漩河的交匯口。南北距離7.8公里的范圍內,相對高差僅2.1米,平均坡度不足0.1%。北部近海地帶常常受海潮淹漬。鹵水資源豐富,鹵水的平均濃度為海水含鹽量的4-5倍,被譽為“液體鹽礦”,儲量大、埋藏淺、鹵度高、易開采,加之這一帶氣候干燥,蒸發量大,是原鹽生產的最佳地點,為發展以鹽化工為重點的海洋化工提供了極為有利的條件。
第五章 環境質量現狀調查與評價
5.1 大氣環境現狀監測與評價
5.1.1 項目所在區域達標判斷根據生態環境部環境工程評估中心提供的環境空氣質量模型技術支持服務系統中的達標區判定數據,濰坊市2019年SO2、NO2、PM10、PM2.5年均濃度分別為13 ug/m3、38 ug/m3、104 ug/m3、56 ug/m3;CO 24小時平均第95百分位數為1.7mg/m3,O3日最大8小時平均第90百分位數為185 ug/m3;超過《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中二級標準限值的污染物為PM10、O3、PM2.5。
表5.1-1 項目所在區域環境空氣質量達標判定
污染物 | 年評價指標 |
現狀濃度/ (μg/m3) |
標準值/ (μg/m3) |
占標率/% | 達標情況 | |
分項 | 總體評價 | |||||
SO2 | 年平均質量濃度 | 13 | 60 | 21.7 | 達標 | 不達標 |
NO2 | 年平均質量濃度 | 38 | 40 | 95.0 | 達標 | |
PM10 | 年平均質量濃度 | 104 | 70 | 148.6 | 超標 | |
PM2.5 | 年平均質量濃度 | 56 | 35 | 160.0 | 超標 | |
CO | 第95百分位數日平均 | 1700 | 4000 | 42.5 | 達標 | |
O3 | 第90百分位8h平均 | 185 | 160 | 115.6 | 超標 |
綜上,2019年本項目所在評價區域為不達標區。
5.1.2 長期監測數據調查與評價
本次評價收集了距項目最近的昌邑下營學校環境空氣例行監測點SO2、NO2、PM10、PM2.5、CO、O3六項基本污染物2018.1.1至2018.12.31連續一年監測數據,該站點地形、氣候條件與評價區相近。按照《環境空氣質量評價技術規范(試行)》(HJ663-2013)中的統計方法對監測數據統計處理,統計處理后各污染物數據如表5.1-2所示。
表5.1-2 區域環境質量現狀評價表
項目 |
SO2 μg/m3 |
NO2 μg/m3 |
PM10 μg/m3 |
PM2.5 μg/m3 |
CO mg/m3 |
O3 μg/m3 |
|
年平均值 | 25 | 33 | 93 | 50 | 1.07 | 82 | |
24小時平均第98百分位數 | 48.7 | 69.2 | / | / | / | / | |
24小時平均第95百分位數 | / | / | 206 | 130 | 1.93 | / | |
最大8小時平均第90百分位數 | / | / | / | / | / | 128 | |
標準值 | 年平均 | 60 | 40 | 70 | 35 | 1.3 | 80 |
24小時平均 | 150 | 80 | 150 | 75 | 4 | / | |
日最大8小時平均 | / | / | / | / | / | 160 | |
達標情況 | 年平均 | 達標 | 達標 | 超標 | 超標 | 達標 | 超標 |
24小時平均 | 達標 | 達標 | 超標 | 超標 | 達標 | / | |
日最大8小時平均 | / | / | / | / | / | 達標 |
通過統計發現,2018年昌邑下營學校SO2、NO2年平均濃度滿足《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二級標準要求,PM2.5、PM10年平均濃度不能滿足《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二級標準要求,本項目所在的昌邑市為不達標區。
5.1.3 補充環境空氣現狀監測與評價
項目評價區內SO2、NO2、CO、O3均滿足《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中二級標準;氨、硫酸霧、氯化氫、氯、溴化氫、溴(溴參照氯執行、溴化氫參照氯化氫執行)《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 大氣環境》(HJ2.2-2018)中附錄D中限值; 非甲烷總烴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詳解》要求;甲醇、氯苯類、苯胺類、乙醛、硝基苯類、二氯甲烷未檢出。PM10、PM2.5、TSP不滿足《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中二級標準,超標原因主要是由于周邊施工揚塵引起。
5.2 地表水現狀監測與評價
三個監測斷面中,各監測因子均可滿足《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 Ⅴ類功能區標準。5.3 地下水現狀監測與評價
地下水監測因子中氯化物、硫酸鹽、氨氮、總硬度、溶解性總固體、菌落總數濃度相對較高。這與本區地質環境背景有關,本區近臨海岸,地下水動力條件差,徑流緩慢,蒸發強烈,加之收長期的海水入侵,形成了各類化學物質豐富的鹵水資源,致使硫酸鹽、氯化物及總硬度、溶解性總固體含量豐富。5.4 聲環境現狀監測與評價
項目廠界4個監測點晝間最大值為58.4dB(A),夜間最大值為48.6dB(A),均未出現超標現象。晝間、夜間噪聲均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3類標準。5.5 土壤環境現狀監測與評價
除鎘、汞、砷、銅、鉛、鉻(六價)外,其他因子均為檢出,各評價因子均滿足《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 (GB36600-2018)表1 第二類用地篩選值,目前區域土壤環境質量良好。第六章 環境影響預測與評價
6.1 環境空氣影響預測與評價
1、大氣環境影響評價結論根據《濰坊空氣質量通報(第23期)》,本項目位于不達標區,預測結果顯示:
①項目所在區域無達標規劃,本項目建設同時,通過區域周邊單位項目實現顆粒物排放量的削減;
②擬建項目新增污染源正常工況排放下各污染物短期濃度貢獻值最大占標率均小于100%;
③擬建項目位于二類功能區,新增污染源正常工況排放下年均濃度貢獻值最大濃度占標率小于30%;
④通過擬建項目新增污染源、削減污染源對所有網格點的年均貢獻值計算得到實施削減后預測范圍的年平均質量濃度變化率,PM10年平均質量濃度變化率小于-20%,區域環境質量整體改善,其他現狀未超標的污染物疊加值滿足標準要求,環境影響可以接受。
2、污染控制措施可行性及方案比選結果
本項目位于顆粒物(PM10、PM2.5)不達標區,選擇大氣污染治理設施、預防措施或多方案比選時,應優先考慮治理效果。根據前述工程分析,項目廢氣中的各污染物能夠實現達標排放,其排放量較小,可保證大氣污染物達到最低排放強度和排放濃度,并使環境影響可以接受。
3、大氣環境防護距離
根據項目排放相同污染物的所有源強綜合進行計算,網格間距取50m,根據全廠所有污染源預測結果,各污染物網格點最大貢獻濃度均滿足環境質量標準要求,不需設置大氣環境防護距離。
6.2地表水環境影響分析
本項目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廢水主要有生產工藝廢水、循環冷卻排污水、地面設備清洗廢水、生活污水、真空系統排水、廢水吸收塔排水等,廢水產生總量為6.45萬m3/a(214.97m3/d)。擬建項目新建300m3/d污水處理站,采用“鐵碳微電解+混凝沉降+高效氣浮+缺氧水解+接觸氧化”處理工藝,廠區污水處理站污水處理工藝流程圖詳見圖6.2-1。
從上述分析可知,本項目廢水有生活污水、循環系統排水、設備地面清洗廢水、初期雨水、工藝廢水等,產生量合計為6.45萬m3/a(214.97m3/d),經廠內污水站處理后達到中信環境水務(昌邑)有限公司入口標準,排入中信環境水務(昌邑)有限公司,經中信環境水務(昌邑)有限公司處理達標后經管網排入堤河,最終排河量為:COD3.22t/a、氨氮0.32t/a。
本項目廢水經廠內污水處理設施處理達到相應標準后,排入中信環境水務(昌邑)有限公司進一步處理后排放,符合國家和地方環保法律法規的要求,符合園區排水規劃要求,對周圍地表水環境影響較小,可為環境所接受。
6.3地下水環境影響預測與評價
(1)擬建項目地下水評價等級為二級,本次環評采用解析法對可能產生的地下水污染情況進行了預測,預測結果表明,項目運行期非正常工況下,一旦發生污染物泄露進入含水層,將會對地下水產生較大的影響,因此項目運行應加強管理,杜絕廢水泄露事故發生,避免廢水泄露進入含水層導致地下水污染發生。(2)針對項目可能產生的地下水污染影響,項目建設時應按規范要求嚴格對廠區進行防滲處理,根據環評提出的地下水環保措施進行分區防滲,并制定地下水跟蹤監測計劃。
綜上所述,擬建項目對可能產生地下水影響的各項途徑均進行有效預防,確保各項防滲措施得以落實,并加強維護和廠區環境管理的前提下,可有效控制廠區內的廢水污染物下滲現象,避免因污水與地下水發生水力聯系而污染地下水。因此,項目建設對區域地下水環境產生的影響很小。
6.4聲環境影響預測與評價
在采取各項噪聲防治措施后,擬建項目建成后排放的噪聲與現狀噪聲疊加后廠界可以達標排放,對周圍環境影響不大,廠界噪聲值可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的3類標準要求。6.5固廢環境影響評價
生活垃圾由辦公區和裝置區設置的生活垃圾收集桶收集,由環衛部門垃圾清運車每天至廠區進行清運。危險廢物暫存危廢庫,委托有資質單位進行處置。
經嚴格落實本報告提出的處理處置措施,嚴格管理,及時清運,加強管理,按《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01)及修改單規定處理處置,本項目產生的固體廢物對周圍環境影響較小。
6.6土壤環境影響預測與評價
項目區及周邊區域目前土壤環境質量較好。通過預測評價,擬建項目運行期對周邊土壤環境影響較小,擬建項目采取了相應的土壤防控措施,并制定了土壤跟蹤監測計劃。在落實好土壤防控措施、跟蹤監測計劃的情況下,項目土壤環境影響可控,從土壤環境影響的角度,項目建設可行。6.7環境風險評價
(1)根據環境風險潛勢判定,本項目環境空氣環境風險評價等級為一級;地表水、地下水的環境風險評價等級均為二級,本項目最終判定環境風險評價等級為一級。(2)擬建項目應及時編制環境風險應急預案,結合區域環境條件和園區環境風險防控要求,建立完善的環境風險防控體系。若發生風險事故,應及時啟動風險應急預案,將事故影響程度減少到最低。在建設單位嚴格落實各項風險防范措施和風險應急預案的前提下,工程環境風險可防可控,項目建設是可行的。
6.8生態環境影響分析
擬建項目建設后,項目區建設過程中產生的棄土、棄渣等得到有效處置,項目區進行硬化和在場界周圍、隔離帶進行了綠化。通過采取各種水土保持措施,使原有水土流失狀況得到基本控制,項目區范圍及其周圍地區的環境生態質量得到明顯改善。在工程完成后,要及時進行綠化建設,在物種配置時異地要選擇適合當地的樹種,注意喬、灌、草的結合,既要考慮生態功能,又要考慮美觀的生態價值。
為美化環境,在擬建項目建成后,應植樹造林,辦公樓和生活區前種植觀賞花草,美化環境,使擬建項目成為一個辦公條件舒適、環境優美、善心悅目的人造景觀。
通過增加綠化面積,包括整個廠區的美化和立體綠化,可將廠區與周圍環境進行綠色隔離。綠地的布置從工藝角度考慮,一般來說,擬建項目的綠地可分為場前綠地、防護綠地、緩沖綠地三種。
1.場前綠地位于擬建項目的三前區,以美化環境、防噪和除臭為主,種植常綠樹、灌木、草地等,以豐富四季景色。
2.防護綠地主要是廢氣、惡臭衛生隔離防護綠地,呈帶狀布置在生產區和輔助區場界之間,帶寬20~30m。倡議北方高大樹木、灌木、花卉和草類交替種植成密實的混合林帶,對凈化空氣起到一定作用。
3.緩沖綠地分布在生產區內,對廠區廢氣、惡臭源一側規則布置,對NH3等惡臭氣體吸收效果好的樹種,靠近粉塵源一側布置對空氣凈化效果好的樹種。
6.9施工期及生態環境影響分析
擬建工程廠房土建施工過程中,廠區施工建設期的影響因素包括土石方的挖掘、廠房建設、設備的安裝以及裝修物料的運輸和堆存、施工場地的清理等環節。在施工期間各項施工活動產生噪聲、廢水、揚塵和固廢,有可能對周圍環境產生短期的、局部的影響,施工過程應落實污染控制措施,將施工期環境影響降到最低。
6.10廠區綠化
根據山東省環境保護廳《關于加強建設項目特征污染物監管和綠色生態屏障建設的通知》要求:在規劃環評和建設項目環評文件中設置綠化專章。根據不同地域、不同行業的特點,提出相應的綠地規劃或綠化工程方案。綠化要注重生態效應,根據生態承載力,合理搭配樹種,注重速生與慢生、常綠與落葉樹種的搭配,并進行適當密植。在環評管理過程中強化和細化各項綠化要求,加強企業廠區綠化、要因地制宜地選擇污染物高耐受性植物,盡可能多種植喬木,沿廠界要設置喬木綠化帶,努力把企業建在“森林”中。本項目經過勘察需要進行景觀建設的主要有三大塊,分別為廠前區綠地綠化(主要有大門、圍墻與城市街道等場外環境組成的門前空間綠化)、生產區的綠化布置、工廠道路的綠化。
第七章 污染防治措施技術經濟論證
7.1 廢氣防治措施技術經濟論證
7.1.1 有組織廢氣處理
(1)廢氣產生情況及處理設施①顏料車間
顏料車間廢氣處理流程見圖7.1-1。

高鹽廢水采用MVR裝置處理過程中產生冷凝廢氣G1.8-1,廢氣中的主要污染物為揮發性有機物和臭氣濃度,采用低溫等離子+堿噴淋噴淋處理,處理效率90%。污水處理站在集水、輸送、生化處理、污泥濃縮等工序產生廢水處理廢氣G1.8-2,主要污染物為揮發性有機物及臭氣濃度,采用低溫等離子+堿噴淋噴淋處理。廢氣處理后采用1根15m高排氣筒高空排放。
④罐區
在采取氮封技術、平衡管氣象平衡技術后,根據各罐區呼吸物料理化性質,確定不同的末端處理工藝,擬對鹽酸儲罐采取堿吸收處理,排放有機物的儲罐采用活性炭吸附處理,處理后廢氣通過1根15m高排氣筒P4排放。⑤危廢暫存庫
危廢庫產生固廢廢氣,廢氣中主要污染物為揮發性有機物和臭氣濃度,采用集氣罩收集,并使用活性炭吸附后,通過1根15m高的排氣筒P5高空排放。
⑥實驗室廢氣
實驗室在性能測試、質量檢測、研發單元產生實驗室廢氣,廢氣中主要污染物為揮發性有機物,采用集氣罩收集,并使用活性炭吸附后,通過1根15m高的排氣筒P6高空排放。
7.1.2 無組織廢氣處理
擬建項目施工期無組織排放主要是備和建筑材料的運輸、土地平整、開挖、土方回填、廠房建設及設備的安裝等環節等產生的無組織排放粉塵廢氣。因此企業在施工期應當采取必要的污染防治措施以減少無組織排放對環境空氣的影響,可采取如下所示:施工場地每天定時灑水,防止浮塵產生,在大風日加大灑水量及灑水次數;施工場地內運輸通道及時清掃、沖洗,以減少汽車行駛揚塵;運輸車輛進入施工場地應低速行駛,或限速行駛,減少揚塵產生量;施工渣土外運車輛應加蓋蓬布,減少沿路遺灑;避免起塵原材料的露天堆放;所有來往施工場地的多塵物料應用帆布覆蓋等措施。擬建項目生產運營期無組織排放產生環節主要是儲罐區大小呼吸和生產裝置區物料“跑、冒、滴、漏”,正常情況下排放點主要來自靜態密封點和動態密封點。為最大限度減少物料的無組織排放,企業應通過落實生態文明生產,科學管理,嚴格操作,最大限度地減少無組織排放造成的污染。
擬建項目正常生產過程中主要無組織排放源和相應的防治措施如下:
(1) 儲罐大小呼吸無組織廢氣:
由于儲罐儲存存在大小呼吸損耗問題,擬建項目儲罐在儲存中將產生無組織廢氣。貯存時無組織廢氣主要來自以下幾個方面:
①物料轉移時,打開密閉容器會有有機物料的無組織揮發;
②中間貯槽以及計量罐的呼吸裝置有無組織廢氣的排放;
③管理泄漏;
④廢液敞口存放、輸送。
項目儲罐區大小呼吸廢氣經收集、處理后,通過排氣筒以有組織方式排放。同時還應加強生產管理和設備維修,及時修、更換破損的管道、機泵、閥門及污染治理設備,減少和防止生產過程中的跑、冒、滴、漏和事故性排放,同時還應采取以下具體控制措施:
①生產過程中物料輸送應用管道輸送,儲罐與運輸槽罐車鏈接平衡管,實現罐體廢氣的平衡轉移,物料運輸處于密閉空間,無廢氣外排;
②各反應釜與單元設備的尾氣通過放空管連通,由引風機產生的負壓收集至廢氣處理設施處理達標后排空;
③生產運行期間建設嚴格的管理巡檢制度,加強管道、閥門的密封檢修;
④揮發性物料儲罐裝置安裝呼吸閥和頂空聯通裝置,減少大小呼吸無組織揮發排放;
⑤對于一些有可能導致廢氣事故排放的情況,如循環冷卻系統失效而導致反應釜內物料大量揮發、物料儲罐的泄露等,必須加強管理,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以保障安全和防止污染環境;
⑥此外還應加強操作工的培訓和管理,以減少人為造成的對環境的污染。
(2)裝置區
裝置區無組織排放與工廠的管理水平以及設備、管道管件的材質、耐壓等級和設備的運行狀況有關,在正常情況下,明顯的跑、冒、滴、漏現象不會發生,但隨著運行時間的增加,設備零部件的腐蝕,損耗增加,要完全消除物料的泄漏是不可能的。因此,發生泄漏的隨機性較大。泄漏的發生又取決于生產流程中設備和管件的密封程度,以及操作介質和操作工藝條件,如操作的溫度、壓力等。
針對裝置區物料的無組織排放,本項目采取的控制措施如下:
生產設備涉及有機溶劑部分均采用密閉設備,提高裝置自控水平,通過密閉設備或密閉空間收集廢氣,減少無組織逸散排放
裝置使用及產生的有機溶劑等均采用密閉管道輸送方式,定期檢修管泵連接件,防止物料泄露。
反應釜應采用管道供料、底部給料或浸入管給料,頂部添加液體應采用導管貼壁給料,反應釜呼吸管道應設置冷凝回流裝置。
投、出料均應設密封裝置或設置密閉區域,不能實現密閉的應采用負壓排氣并收集至廢氣處理系統處理。
采用先進輸送設備,優先采用設有冷卻裝置的水環泵、液環泵、無油立式機械真空泵等密閉性較好的真空設備。
涉及易揮發有機溶劑的固液分離不得采用敞口設備,采用離心機等封閉性好的固液分離設備。
干燥設備采用雙錐真空干燥機等先進干燥設備,干燥過程中產生的揮發性溶劑廢氣須冷凝回收有效成份后接入廢氣處理系統。
閥門、機泵的動靜密封點泄漏通過泄漏檢測與修復技術進行揮發性有機物泄漏監管、監測,使得泄漏點數及泄漏量不斷減少。
(3)污水站異味氣體
本項目在廠區內建設污水處理站處理,廢水儲存池、生化曝氣池、沉淀池等敞開的液面均會產生臭氣和異味,主要為NH3和H2S等惡臭污染物,對厭氧池、污泥壓縮等惡臭產生環節設置集氣罩收集惡臭廢氣,廢氣經收集處理后有組織排放。
為進一步減少廠區污水處理站惡臭排放對周圍環境的影響,建設單位需還需加強管理,并且在污水處理站、危廢暫存間周圍加強綠化或圍擋,減少惡臭氣體外排。惡臭污染物經收集處理后廠界無組織惡臭污染物濃度可滿足《有機化工企業污水處理廠(站)揮發性有機物及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DB37/3161-2018)表2標準要求。
綜上,在有效落實以上防治措施后,廢氣既可實現達標排放,也減輕了對環境的污染。工程運營期產生的廢氣采取上述治理措施后,擬建項目廢氣治理措施從技術經濟上講是可靠的。
7.2 廢水防治措施技術經濟論證
7.2.1 廢水處理工藝技術論證
本項目廢水有生產廢水、MVR冷凝廢水、設備及地面沖洗廢水、生活廢水、循環水排水、初期雨水、真空泵排水、廢氣處理系統吸收廢水等。1、污水處理工藝流程
擬建項目新建300m3/d污水處理站,采用“鐵碳微電解+混凝沉降+高效氣浮+缺氧水解+接觸氧化”處理工藝,污水站處理水質達標后排入中信環境水務(昌邑)有限公司繼續進行處理,達標后外排。
綜上,廢水經廠內污水站處理后達到中信環境水務(昌邑)有限公司污水處理廠入口標準,本項目廢水的排放對堤河的影響較小。
7.2.2 經濟可行性分析
根據廢水設計方案,污水綜合處理的總投資在250萬元左右。加上污水管網建設及監測儀器購置等,全廠廢水收集與處理設施的投資約為5萬元。根據物料、能耗、人工費用、運轉費用計算,預計合計運行費用約為255萬元,企業可以接受,其環境效益比較明顯。較同類企業廢水處理運行費用均較低,原因是對母液進行了資源化預處理。因此,本項目采取的廢水處理方式經濟上是可行的。
7.3 噪聲防治措施技術經濟論證
本項目對噪聲主要采取控制噪聲源與隔斷噪聲傳播途徑相結合的辦法,以控制噪聲對廠界外聲環境的影響,治理措施敘述如下:主要設備防噪措施:盡量選用低噪聲設備;在噪聲級較高的設備上加裝消音、隔音裝置;各種水泵及風機均采用減震基底,連接處采用柔性接頭。各種放空口采用基礎減震措施。
設備安裝設計的防噪措施:在設備、管道安裝設計中,應注意隔震、防震、防沖擊。注意改善氣體輸送時場狀況,以減少氣體動力噪聲。制冷壓縮機、空氣壓縮機等高噪聲設備置于廠房內,基礎減振。
廠房建筑設計中的防噪措施:集中控制室采用雙層窗,并選用吸聲性能好的墻面材料;在結構設計中采用減震平頂、減震內壁和減震地板。水泵等大型設備采用獨立的基礎,以減輕共振引起的噪聲。高噪聲設備安置在車間內,利用廠房隔聲;車間內設隔聲值班室等。
廠區總布置中的防噪措施:廠區合理布局,噪聲源盡量遠離辦公區。對噪聲大的建筑物單獨布置,與其他建筑物間距適當加大,以降低噪聲的影響。
經采取降噪措施后廠界噪聲能夠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的3類標準。
本項目產噪設備屬于常見噪聲源,采用的控制措施均為目前國內普通采用的經濟、實用、有效手段,是成熟和定型的。設計采取的噪聲治理技術都是成熟可靠的,在同類企業有著廣泛、成功的應用,工程實施后,能夠有效的降低噪聲的傳播影響,達到設計要求。因此本設計提出的噪聲治理措施在技術上是完全可行的。根據本項目特點,采取設計所提出的噪聲治理措施需投資大約20萬元,投資相對較低,運行維修費用也較低,在經濟上較為合理,企業比較容易接受。
因此,本工程對其噪聲源采取的控制措施從技術角度是可靠的,經濟上是合理的。
7.4 固廢防治措施技術經濟論證
7.4.1 一般固廢處理處置
擬建項目生產過程中產生的一般固廢主要是生活垃圾、廢?;钒b袋等。生活垃圾采取廠區設置垃圾車,集中收集后由環衛部門定期統一處理,同時做好垃圾站的消毒工作,殺滅害蟲,以免散發惡臭,滋生蚊蠅;包裝袋收集后外售綜合利用。7.4.2 危險廢物處理處置
擬建項目生產運行過程中產生的濾渣、廢活性炭、廢包裝物、廢樹脂、污水站污泥等屬于危險固廢。擬建項目擬采取以下措施:(1)危險廢物收集污染防治措施分析
危險廢物在收集時,應清楚廢物的類別及主要成份,以方便委托處理單位處理,根據危險廢物的性質和形態,可采用不同大小和不同材質的容器進行包裝,包裝容器應足夠安全,并經過周密檢查,嚴防在裝載、搬移或運輸途中出現滲漏、溢出、拋灑或揮發等情況。最后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的相關要求,對危險廢物進行安全包裝,并在包裝的明顯位置附上危險廢物標簽。
(2)危險廢物暫存污染防治措施分析
危險廢物應盡快送往委托單位處理,不宜存放過長時間,確需暫存的,應做到以下幾點:
①設置危險廢物暫存倉庫,貯存場所應符合《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GB18597-2001)規定的貯存控制標準,有符合要求的專用標志,基礎必須防滲,防滲層為至少1米厚粘土層(滲透系數≤10-7cm/s),或2毫米厚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2毫米厚的其它人工材料,滲透系數≤10-10cm/s,且做到防雨和防曬。②貯存區內禁止混放不相容危險廢物。③貯存區考慮相應的集排水和防滲設施。④貯存區符合消防要求。⑤蒸(精)餾殘液的貯存容器必須有明顯標志,具有耐腐蝕、耐壓、密封和不與所貯存的廢物發生發應等特性。
(3)危險廢物運輸污染防治措施分析
危險廢物運輸中應做到以下幾點:
①危險廢物的運輸車輛須經主管單位檢查,并持有有關單位簽發的許可證,負責運輸的司機應通過培訓,持有證明文件。②承載危險廢物的車輛須有明顯的標志或適當的危險符號,以引起注意。③載有危險廢物的車輛在公路上行駛時,需持有運輸許可證,其上應注明廢物來源、性質和運往地點。④組織危險廢物的運輸單位,在事先需作出周密的運輸計劃和行駛路線,其中包括有效的廢物泄漏情況下的應急措施。
綜上所述,擬建項目產生的固廢經過分類處置,或委托有資質單位進行處理或進行有效物料的回收,技術上合理,經濟上可行,確保不造成固體廢物的二次污染。
第八章 經濟、環境、社會損益分析
8.1 經濟損益分析
建設項目經濟效益分析,是對投資項目所耗費的社會資源及其產生的的經濟效益進行論證,分析項目對行業發展,區域和宏觀經濟的影響,從而判斷擬建項目的經濟合理性,以及項目建設所耗費的社會資源的經濟合理性,為政府對投資項目的核準提供依據,并對行業影響、區域經濟影響進行分析,目的是為了有效合理地分配和利用資源,提高項目的整體經濟效益,保證項目在宏觀方面的科學性和準確性。本項目總投資11600萬元,全部資金由企業自籌。
本項目主要經濟技術指標情況詳見表8.1-1。
表8.1-1 主要技術經濟指標表
序號 | 指標 | 單位 | 數量 | 備注 |
一 | 生產規模 | |||
1 | 鋅酞菁類PG58 | 噸 | 400 | |
2 | 異吲哚啉類PY139 | 噸 | 200 | |
3 | 稠環系PR177 | 噸 | 100 | |
4 | 喹酞酮類PY138 | 噸 | 300 | |
5 | 大茴香醛 | 噸 | 1000 | |
6 | α-溴代-γ-丁內酯 | 噸 | 500 | |
7 | 3,4-二氟苯腈 | 噸 | 200 | |
二 | 項目計算期 | |||
1 | 建設期 | 年 | 1 | |
2 | 生產經營期 | 年 | 10 | |
三 | 項目總投資 | 萬元 | 11600 | |
1 | 建設投資 | 萬元 | 10558.4 | |
2 | 鋪底流動資金 | 萬元 | 1041.6 | |
四 | 勞動定員 | 人 | 81 | |
五 | 正常年銷售收入 | 萬元 | 101800 | |
六 | 總成本費用 | 萬元 | 91670.4 | |
七 | 銷售稅金及附加 | 萬元 | 233.9 | |
八 | 增值稅 | 萬元 | 13234.0 | |
九 | 利潤總額 | 萬元 | 9895.7 | |
十 | 所得稅 | 萬元 | 2473.9 | |
十一 | 稅后利潤 | 萬元 | 7421.8 | |
十二 | 經濟評價指標 | |||
1 | 財務內部收益率 | % | 61.13 | |
2 | 財務凈現值 | 萬元 | 30021 | Ic=12% |
3 | 投資回收期 | 年 | 2.88 | 含建設期1年 |
十三 | 總投資收益率 | % | 85.17 | |
十四 | 資本金凈利潤率 | % | 63.88 | |
十五 | 盈虧平衡點 | % | 41.00 |
預計本項目年銷售收入101800萬元,年利潤總額9895.7萬元,項目財務內部收益率(稅后)61.13%,投資回收期(稅后)2.88年(含1年建設期)。預測各項財務指標良好,項目從財務角度評價是可行的,具有良好的經濟效益。
8.2 環境損益分析
8.2.1環保投資及運行費用
1、環保投資擬建項目的環境保護投資為580萬元,占總投資11600萬元的5%。其中:廢水治理措施環保投資為250萬元,占環保投資的43%;廢氣治理措施環保投資為242萬元,占環保投資的41.7%。由此可見,本項目環境保護的投資重點放在廢水和廢氣治理方面,這是十分必要的,也是合理的。
綜上,擬建項目的環保投資是合理的,環保措施運行費用在企業的承受能力之內,擬建項目實現經濟效益的同時,也保護了環境。
8.2.2環境經濟損益分析
1、本項目的建設,將會產生廢氣、廢水、固廢及噪聲,經嚴格的污染治理措施后,將滿足環保標準的要求,并盡可能減少對周圍環境的影響,滿足環境質量標準的要求。2、各類環保措施的落實與實施,對防治對環境的污染起到了有效的控制作用。
3、通過施工期各項環保措施的落實,可減輕施工期期間產生的環境空氣污染物、水污染物、固體廢物、噪聲及取、排水管網建設過程中諸施工環節中各環境污染因子產生的強度,并對產生的污染物進行必要的污染治理和生態防護,使工程區附近生態環境得到有效保護,降低對環境的影響。
4、各不同階段的環保措施可減緩水土流失以及各類污染物對環境的影響,對保護周邊生態環境起到了積極的作用。
5、環境監測措施能及時地掌握環境狀況和為環境管理污染治理提供依據及服務。環保人員的培訓可提高環境保護管理與技術水平以及培養大家保護環境的意識。
6、環保資金的投入,對環境景觀、生態系統的良性循環具有較大的保護和改善作用。
8.3 社會損益分析
本項目創造可觀的經濟效益的同時,也創造了巨大的社會效益,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1、增加地方財政收入
本項目實施后,將使地區政府的各項稅金有一定的增加。因此,項目的建設將為政府財政作出貢獻。企業獲得效益的同時,也間接讓當地群眾得到實惠。
2、提供一定數量的就業崗位,解決部分人的就業問題
本項目投產后,將增加直接就業崗位,同時本項目的建設將推動區域社會經濟和相關產業的發展,其日常生活需要可推動當地第三產業的發展,從而可以增加更多的就業崗位,當地農村中剩余勞動力的就業問題也可以得到有效解決,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緩解當地居民的就業壓力,具有積極的影響。
3、居民生活質量影響分析
隨著勞動者經濟收入的增加,必然將提高和改善他們的生活水平與生活質量。本項目投產后,通過對區域經濟的推動和居民生活水平提高的促進,居民將會對精神文明和醫療保健服務提出更高要求,現有的文化設施和醫療保健設施將不能滿足需求。必將促使文化設施和醫療設施的迅速發展和完善,從根本上提高居民的生活質量。
4、社會環境和人文條件
本項目建設用地是市政府規劃好的工業建設用地,附近沒有法定和特殊的人文保護景觀,也無特殊的植物和動物保護區域,不存在對當地現有人文環境破壞的問題。
通過以上分析,本項目建成后所取得的社會效益是明顯的,不僅可以推動項目所在區域的工業化進程,促進當地經濟的快速發展,而且可以使當地居民得到較大的實惠,提高當地居民的生活質量。
綜上所述,本項目具有極為良好的社會和經濟效益,但同時,也必將要付出一定的環境投入。環境影響經濟損益分析結果表明:在實施必要的環保措施后,本項目對周圍環境的影響可以減輕到最小程度,并能夠實現項目建設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的統一。
第九章 環境管理與環境監測
環境管理與環境監測是企業管理中的重要環節。在企業內部應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環保機構,加強環境管理工作,開展廠內環境監測與監督,并把環保工作納入生產管理中,以確保環保措施的實施和落實,對減少企業污染物排放、促進資源的合理利用與回收、提高經濟效益和環境效益有著重要意義。9.1 環境管理
9.1.1環境管理及監測機構設置
為加強環境保護工作,本項目建設單位應設置專門的環境管理和監測機構,以對項目區內的環境問題進行管理和監測。根據本項目規模和排污特點,應設置環??萍氨O測分析室。環??浦睂俜止芨笨傤I導,下設科長1名,科員2名,負責環境管理工作。監測分析室設主任1名,監測人員3名,負責廠內各污染項目監測工作。其中派1人專門從事監測數據的統計和整理工作,以防止污染事故的發生。具體的人員配置可在廠內調整解決。行政職能上監測分析室應隸屬環??频闹笓]。擬建項目環保機構人員設置情況見表9.1-1。
表9.1-1 公司環保機構人員設置一覽表
序號 | 環保機構 | 人員設置 | 班 制 | 人數(人) |
1 | 環???/td> | 科長 | 常日班 | 1 |
科員 | 常日班 | 2 | ||
2 | 監測分析室 | 主任 | 常日班 | 1 |
化驗員 | 常日班 | 3 | ||
3 | 合 計 | 7人 |
9.1.2環境管理與監測機構職責
環保處在分管副總經理的領導下,負責全公司的環境管理工作,環保處職責如下。1、負責組織全公司內貫徹執行國家及地方環保法規和環境標準的工作。
2、負責制定并組織實施公司環境保護管理制度及環境保護方針、目標和規劃。
3、負責對本公司員工進行環境問題、環保知識的宣傳教育,并負責各種實用的環保新技術的推廣應用工作。
4、根據公司生產工藝、排污特點及縣政府批復的污染物排放總量,制定各車間污染物排放指標并組織執行。
5、按照清潔生產的原則,制定并組織實施公司的能源管理方案、各車間及車間內主要機臺的用水、排水管理制度,以達到減少原材料消耗、節約能源、將污染物產生量控制在最小程度的目的。
6、負責建立全公司的污染源檔案,做好環保統計工作。
7、制定公司的環境監測制度及計劃,監督檢查監測任務的完成情況。
8、定期檢查公司內環保設施的運行情況,確保環保設施的正常運轉。
9、負責與上級環保部門的業務聯系,及時向上級環保主管部門匯報環保設施的運行情況及污染物排放情況。
10、負責排污申報,向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申報排污總量,申領排污許可證,申請排污口設置。
9.1.3排污口規范化管理
9.1.3.1 廢水排放口排污口設置應按照《山東省污水排放口環境信息公開技術規范》(DB37/T2643-2014)進行規范。
9.2 環境監測
9.2.1監測設備
廠區污水處理站化驗室負責對污水處理廠水質進行監測,能夠監測污水中的pH、CODCr、氨氮項目的相關監測。9.2.2監測計劃
根據全廠排污特點,參照《關于加強化工企業等重點排污單位特征污染物監測工作的通知》(環辦監測函[2016]1686號)要求和《排污單位自行監測技術指南 總則》(HJ819-2017)、《排污單位自行監測技術指南 涂料油墨制造》(HJ1087-2020)制定本項目環境監測計劃,監測內容包括廢氣、噪聲的污染源監測。關于監測點的選取、監測項目及監測周期的確定均按國家規定的環境監測技術規范執行。
第十章 評價結論與對策建議
10.1 評價結論
10.1.1建設項目概況
項目名稱:年產1000噸液晶光阻及汽車涂料用著色劑、1000噸大茴香醛、500噸α-溴代-γ-丁內酯、200噸3,4-二氟苯腈項目建設單位:山東盛宏安華化學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朱明躍
聯 系 人:朱志強18764726567
建設地址:該項目位于昌邑市龍池化工園濰坊泰興生物化工有限責任公司廠區內。
建設內容及規模:該項目租賃濰坊泰興生物化工有限責任公司現有生產車間進行建設,其中染料生產車間2000㎡,中間體生產車間1000㎡,新購置中間體縮合釜、溶解釜、反應釜、冷凝器、精餾塔、冷凝器、物料泵等生產及輔助設備456臺/套,采用目前最為先進、安全、環保的生產工藝。項目建成后,形成年產1000噸液晶光阻及汽車涂料用著色劑、1000噸大茴香醛、500噸α-溴代-γ-丁內酯、200噸3,4-二氟苯腈的生產規模。
項目投資:總投資1160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580萬元,占總投資的5%。
投產時間:預計2022年10月投產。
勞動定員及工作制度:項目勞動定員80人。生產車間實行四班三運轉工作制,每班工作8h,年生產300d。
10.1.2產業政策、相關規劃的符合性分析
(1)產業政策符合性分析擬建項目屬于《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9年本)中的鼓勵類建設項目,項目建設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要求。
(2)相關規劃符合性
廠區位于昌邑市龍池化工園,用地規劃為三類工業用地,項目符合昌邑市龍池化工園土地利用和產業發展規劃。
10.1.3污染分析及控制措施
1、廢氣①顏料車間車間產生的廢氣污染物主要包括:顆粒物、氯化氫、甲醇、乙醛、苯胺類、丙二醇、8-氨基-2-甲基喹啉、三氯苯、苯甲酸、鄰二氯苯、氨、硫酸霧、烷基苯、氯氣。其中有機廢氣經一級水冷+二級深冷處理,酸性廢氣經硫酸噴淋處理,兩股廢氣分別處理后合并采用兩級堿噴淋+活性炭吸附處理;含顆粒物廢氣經布袋除塵器處理。處理后的廢氣經過1根高度25m排氣筒P1高空排放。P1排氣筒中顆粒物滿足山東省《區域性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DB37/2376-2019)表1中重點控制區排放限值,硫酸霧、氯化氫執行《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標準,NH3滿足《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表2標準,甲醇、苯胺、VOCS滿足《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標準 第6部分:有機化工行業》(DB37/2801.6-2018)表1的Ⅱ時段排放限值要求及表2標準。
②中間體生產車間產生的廢氣主要包括:對甲基苯甲醚、硫酸霧、二氯甲烷、4-甲氧基苯甲醛、溴素、溴化氫、α-溴代-γ-丁內酯、顆粒物、DMI、3,4-二氯苯腈、3,4-二氟苯腈。
其中含二氯甲烷的有機廢氣采用一級水冷+二級深冷+碳纖維吸附解吸處理,不含二氯甲烷的有機廢氣采用一級水冷+二級深冷,含溴廢氣經一級水冷+二級深冷+兩級降膜堿吸收,三股廢氣分別處理后合并采用堿噴淋+活性炭吸附處理;粉塵經集氣罩收集后采用布袋除塵器處理。處理后的廢氣經過1根25m高排氣筒P2排放。P2排氣筒中顆粒物滿足山東省《區域性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DB37/2376-2019)表1中重點控制區排放限值,硫酸霧、HBr(參考HCl)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標準,苯胺類、甲醇、VOCs滿足《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標準 第6部分:有機化工行業》(DB37/2801.6-2018)表1中Ⅱ時段排放限值要求及表2標準要求。
③MVR裝置及廢水處理廢氣主要污染物為揮發性有機物及臭氣濃度,采用低溫等離子+堿噴淋噴淋處理。廢氣處理后采用1根15m高排氣筒P3高空排放。排氣筒P3中氨、硫化氫、臭氣濃度、VOCs排放滿足《有機化工企業污水處理廠(站)揮發性有機物及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DB37/3161-2018)表1標準要求。
④鹽酸儲罐采取堿吸收處理,排放有機物的儲罐采用活性炭吸附處理,處理后廢氣通過1根15m高排氣筒P4排放。排氣筒中VOCs滿足《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標準 第6部分:有機化工行業》(DB37/2801.6-2018)表1中Ⅱ時段排放限值要求及表2標準要求;氯化氫排放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標準要求。
⑤危廢庫產生固廢廢氣,廢氣中主要污染物為揮發性有機物和臭氣濃度,采用集氣罩收集,并使用活性炭吸附后,通過1根15m高的排氣筒P5高空排放。
排氣筒P5中VOCs排放滿足《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標準 第6部分:有機化工行業》(DB37/2801.6-2018)表1中Ⅱ時段排放限值要求,臭氣排放滿足《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表2標準要求。
⑥實驗室廢氣中主要污染物為VOCs,采用集氣罩收集,并使用活性炭吸附后,通過1根15m高的排氣筒P6高空排放。排氣筒P6中VOCs滿足《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標準 第6部分:有機化工行業》(DB37/2801.6-2018)表1中Ⅱ時段排放限值要求。
2、廢水
企業依據“清污分流、污污分流、分質處理”的原則,根據廢水的不同性質采取不同的處理工藝。
本項目廢水有生活污水、循環系統排水、設備地面清洗廢水、初期雨水、工藝廢水等,產生量合計為6.45萬m3/a(214.97m3/d),經廠內污水站處理后達到中信環境水務(昌邑)有限公司入口標準,排入中信環境水務(昌邑)有限公司,經中信環境水務(昌邑)有限公司處理達標后經管網排入堤河。
本項目與周圍地表水不存在直接的水力聯系,項目正常運行對區域地表水環境影響較小。
針對項目可能產生的地下水污染影響,擬建項目對生產裝置區、儲罐區、污水管線、危廢庫等部位采取重點防滲措施,并制定地下水跟蹤監測計劃,嚴格生產管理,避免因污水與地下水發生水力聯系而污染地下水。
3、噪聲
擬建項目主要噪聲源主要為物料泵、風機等設備的運轉產生的噪聲,其噪聲源及其聲級為75~85dB(A),經采取降噪措施后廠界噪聲能夠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的3類標準。
4、固體廢物
擬建項目生產過程中產生危廢主要為廢活性炭、精餾釜殘、污泥、廢包裝袋、廢冷凍機油、廢空壓機油等,暫存于危廢庫,定期委托有資質的單位處理。一般固體廢物主要為生活垃圾、一般化學品投料產生的廢包裝袋。生活垃圾存放于廠區的垃圾箱內,由環衛部門統一清運;廢包裝袋經集中收集暫存后,外售綜合利用。
項目產生的固廢能夠做到妥善處置,確保不造成固體廢物的二次污染。
10.1.4環境質量現狀監測與評價結論
(1)環境空氣:區域O3、PM2.5、PM10濃度不能滿足《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 3095-2012)中的二級標準要求,屬于環境空氣質量不達標區。補充監測期間,硫酸、氨、苯胺、VOCs、氯化氫、硫化氫、甲醇滿足《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 大氣環境》(HJ2.2-2018)附錄D標準要求。(2)地表水:由地表水監測數據評價結果可以看出,堤河各監測斷面其余水質指標均滿足《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V類標準。
(3)地下水:評價結果表明,5個監測點位中總硬度、氯化物、硫酸鹽、氟化物、溶解性總固體出現超標現象,其余指標均滿足《地下水質量標準》(GB/T14848-2017)中III類標準。
(4)聲環境:本項目所在區域聲環境質量狀況良好,廠區邊界各監測點晝、夜間噪聲值均能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標準的要求。
(5)土壤環境:滿足《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中第二類用地標準。
10.1.5環境影響評價結論
(1)環境空氣本項目投產后,廢氣污染物排放量較小,對周圍區域貢獻較小,經預測項目正常生產時,項目廠界及周邊區域廢氣污染物最大落地濃度均能滿足環境質量標準要求,項目建設對周圍環境空氣的影響不大。項目不需要設置大氣環境防護距離。
(2)地表水環境
擬建項目生產工藝廢水、設備地面沖洗廢水與循環水系統排水、生活污水、初期雨水及事故廢水全部進廠區污水處理站處理達標后外排至園區污水管網,正常雨水在廠區匯集后排至園區市政雨水管網。廢水處理后出水水質可滿足園區污水處理廠接納水質標準;園區污水處理廠出水水質執行《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一級A標準排入堤河。本項目與周圍地表水不存在直接的水力聯系,項目正常運行對區域地表水環境影響較小。
(3)地下水環境
本次環評采用解析法對可能產生的地下水污染情況進行了預測,預測結果表明,項目運行期非正常工況下,一旦發生污染物泄露進入含水層,將會對地下水產生較大的影響,因此項目運行應加強管理,杜絕廢水泄露事故發生,避免廢水泄露進入含水層導致地下水污染發生。針對項目可能產生的地下水污染影響,項目建設時應按規范要求嚴格對廠區進行防滲處理,根據環評提出的地下水環保措施進行分區防滲,并制定地下水跟蹤監測計劃。
綜上所述,擬建項目對可能產生地下水影響的各項途徑均進行有效預防,確保各項防滲措施得以落實,并加強維護和廠區環境管理的前提下,可有效控制廠區內的廢水污染物下滲現象,避免因污水與地下水發生水力聯系而污染地下水,因此項目建設對區域地下水環境產生的影響很小。
(4)聲環境
項目主要噪聲源采取減振、隔聲、消聲等降噪措施后,各廠界噪聲預測值滿足《工業企業廠界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3類標準要求。項目廠址所處區域為工業園區,廠址周圍沒有聲環境敏感目標,因此,擬建項目建成后不會對周圍聲環境產生太大的影響。
(5)固體廢物
擬建項目生產過程中產生危廢主要為廢活性炭、精餾釜殘、污泥、廢包裝袋、廢冷凍機油、廢空壓機油等,暫存于危廢庫,定期委托有資質的單位處理。一般固體廢物主要為生活垃圾、一般化學品投料產生的廢包裝袋。生活垃圾存放于廠區的垃圾箱內,由環衛部門統一清運;廢包裝袋經集中收集暫存后,外售綜合利用。
項目產生的固廢能夠做到妥善處置,確保不造成固體廢物的二次污染。
(6)土壤環境
項目區及周邊區域目前土壤環境質量較好。通過預測評價,擬建項目運行期對周邊土壤環境影響較小,擬建項目采取了相應的土壤防控措施,并制定了土壤跟蹤監測計劃。在落實好土壤防控措施、跟蹤監測計劃的情況下,項目土壤環境影響可控,對周圍土壤環境影響可以接受。
(7)環境風險
根據環境風險潛勢判定,擬建項目環境空氣環境風險評價等級為一級,地表水、地下水的環境風險評價等級均為二級,本項目最終判定環評風險評價等級判定為一級評價。
擬建項目在設計、建設和運行中確保環境風險防范措施和應急預案落實的基礎上,加強風險管理的條件下,可將風險影響范圍控制在廠界內,項目的建設從環境風險的角度考慮是可以接受的。
10.1.7清潔生產分析結論
本項目生產工藝較先進,污染物排放量少,資源能源利用率高,固廢全部妥善處置,清潔生產水平達到國內先進水平。10.1.8總量控制分析及社會、經濟與環境效益分析結論
(1)總量控制分析①廢水排放總量
本項目廢水有生活污水、循環系統排水、設備地面清洗廢水、初期雨水、工藝廢水等,廢水排放量合計為6.45萬m3/a(214.97m3/d),其中COD<500mg/L、NH3-N<45mg/L,經廠內污水站處理后達到中信環境水務(昌邑)有限公司入口標準(COD:500mg/L、NH3-N:45mg/L),排入中信環境水務(昌邑)有限公司的污染物的量為:COD32.246t/a、氨氮2.902t/a。經中信環境水務(昌邑)有限公司處理達標后經管網排入堤河,最終排河濃度COD:30mg/L、NH3-N:1.5mg/L,排河量為:COD1.935t/a、氨氮0.097t/a。
②廢氣排放總量
擬建項目建成后,廢氣中VOCS有組織排放量為4.001t/a;顆粒物有組織排放量為0.298t/a。
(2)社會、經濟與環境效益分析
本項目采用一系列技術上合理、經濟上可行的環境保護措施對三廢進行治理,使本項目各項污染物全部達標排放或綜合利用,減少納污費的同時也減輕了工程對環境的污染,具有良好的環境效益、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
10.1.9總體評價結論
山東盛宏安華化學有限公司年產1000噸液晶光阻及汽車涂料用著色劑、1000噸大茴香醛、500噸α-溴代-γ-丁內酯、200噸3,4-二氟苯腈項目建設符合國家產業政策,選址符合城市總體規劃、園區產業定位及準入條件等相關規劃要求,項目建設符合清潔生產要求,擬采取的環保措施技術可靠、經濟可行。項目污染物符合達標排放、總量控制的基本原則。廠址附近環境質量現狀適合項目建設,預測結果表明項目建設對周圍環境影響較小,環境風險可接受,公眾支持項目建設。在落實環境影響報告書提出的各項環境保護和污染防治措施前提下,從環境保護角度,項目建設可行。10.2 評價建議
1、項目投產后,對生產產生副產的溴化鈉、硫酸鈉、硫酸銨進行危廢鑒定,進行全成分分析。如不屬于危廢則可作為副產品外售處置,否則需按照《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01)及其修改單的要求作為危廢處置。2、確保全廠各環保設施的正常運行是減少全廠污染物排放的根本保證,必須切實加強環保設施的管理,使優良的環保設施發揮其真正的環保效益。
2、加強安全管理,設置專職安全員,對全廠職工定期進行安全教育、培訓及考核,建立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廠里要制定周密的事故防范和應急、救護措施,減少事故的危害。定期對設備、管道、貯存容器等進行檢修,對生產中易出現的事故環節和設備進行腐蝕程度監測,嚴禁帶故障生產。
3、要對廠區環境進行統一綠化,凈化空氣,降低噪聲,美化環境。
4、公司除加強自身環境監測管理外,還應配合地方環保部門做好監督工作。
5、項目建設時應保證污染防治措施與主體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